吳龍貴
3月3日政協會議開幕式當天,全國政協委員崔永元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提到科研經費亂用的事。高校的科研經費去哪了?現狀如何?存在哪些問題?如何防止年底突擊花錢浪費?3月8日,委員們對此進行了熱議。(《新文化報》3月9日)
2010年,中國科協的一項調查顯示,科研經費用于項目本身的僅占40%。全國政協委員張杰庭說:“按照有關規定,科研經費中的15%用于項目負責人的消費,買一個六千萬的設備,放了五年都沒動,沒拆過包。”全國政協委員張鳳陽說:“今年的經費你花不完,意味著你不需要這么多錢,第二年就會減少投入,這種事情很多高校都有。”
一方面科研腐敗造成了公共財政的極大浪費。尤其是隨著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國家投入到科研項目的資金逐年增加,算下來,科研腐敗涉及的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另一方面,大量科研經費的外流,對于國家的科研水平、創新能力和人才培養也構成了潛在的威脅。
說到腐敗,公眾首先會想到公權力腐敗,譬如三公消費。但事實上,科研腐敗的危害性絲毫不亞于三公消費。而相比于對三公消費,對科研腐敗的打擊和治理力度明顯要弱得多,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一部關于科研項目立項、審批、經費使用、監管責任方面的系統性法律。
目前,對于科研經費的制度性監督,明顯滯后于腐敗的現狀。從政協委員們的發言中不難看出,由于體制上的原因,科研腐敗不僅具有普遍性,“這種事情很多高校都有”,并且很多已經成為明規則,堂而皇之地出現在高校和科研部門。類似“科研經費中的15%用于項目負責人的消費”這樣的規定,不是明擺著在鼓勵腐敗嗎?
“八項規定”以來,三公消費得到了明顯的好轉。治理科研腐敗也要像治理三公消費一樣,首先從加強制度建設入手,把科研經費的使用納入到可監控的軌道上來。這里很重要的一個問題是,改變行政主導為學術本位。行政主導科研,必然會導致腐敗,以至于申請項目成了拉關系,科研經費很大一部分成了“公關費”。
其次是公開。科研經費來自于公共財政,沒有理由處于陽光照不到的地方。在很多國家,科研項目都要適度公開,接受媒體和公眾的監督,并且在研究過程中,獲得經費的科研團隊有義務對媒體公布他的進度,政府更是強制科研機構公布財務報告。而我們很多科研項目基本上屬于暗箱操作,科研經費的流向除了少數人之外無人知曉,出現“買一個六千萬的設備,放了五年都沒動,沒拆過包”,實不足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