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翔
中央國家機關86個部門和單位清理騰退辦公用房365萬平方米;山西清理超標辦公用房64萬平方米,1.5萬余個項目被停……各地不斷傳來清退“好聲音”。可在一些地方,也出現了“水過地皮干”式的“假改革”苗頭。如為應付上級,局長、副局長搬到處長辦公室,處長搬到科員辦公室。(2月10日《京華時報》)
有的打隔斷冒充,有的買辦公桌冒充,還有的局長搬到處長辦公室,目的只有一個,應付中央的禁令和上級的檢查。其實,關于辦公用房的面積規定,從來不是什么新規,只不過從未得到有效執行罷了;超標辦公樓都建好了,如今要清退,除了應付式耍花招之外,大概也就只有落鎖空關了——可這,同樣是巨大的浪費。
多年來,關于新建樓堂館所的禁令不斷,但“豪華衙門”仍不斷涌現。顯然,在當下的清退辦公樓行動中,很多地方依然保持著“有令不行”的慣性,難以走出形式主義的窠臼。所以,目前多數地方公布的清退數字都很籠統,只涉及單位總人數和清退總面積,清退出來的房子作何用途未作進一步說明。真正意義上的清退行動,顯然不應該是這樣的,多出來的辦公樓絕不只是落鎖空關就算完事。
說白了,應付式清退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的監管機關滿足于此,只要各單位或真或假地自行清退出來,就算做完了這個“規定動作”。關于應付式清退,媒體知道,公眾知道,那么監管機關知道嗎?他們身在其中,難道不應該比媒體比公眾更清楚嗎?為什么諸如局長搬到處長辦公室的卑劣把戲,還能玩得轉?那些多出來的樓堂館所,之前為什么能夠建起來,難道不應追究責任嗎?
應付式清退因為應付式查處而存在。在第一階段的各單位自行清退之后,現在應該進入第二階段,也就是嚴肅查處階段,看各個單位的自行清退是否真正落實到位;然后,應該對本地的行政辦公用房進行登記造冊,對不同單位進行有效調配實行合并辦公,盡量讓多出來的辦公樓以整棟或整層的形式進行市場化操作,或出租或拍賣。惟其如此,清退辦公樓才算是動了真格,不至于陷入應付式清退的形式主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