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給你的壓“賄”錢!
春節送紅包,本來是圖個吉利、皆大歡喜的事兒,但記者采訪發現,很多送禮人表示,拎著大包小包去領導家,不但會被拒之門外,還會被埋怨不懂事,而給領導干部的孩子發紅包,就成了新的送禮突破口。這個春節,如何給領導孩子送紅包成了不少人心里的一個“疙瘩”。(2月6日《京華時報》)
之所以要給領導的孩子發紅包,根本原因在于領導手中有權力,發了紅包之后,以后會得到關照,會連本帶息還回來。從本質而言,這是行賄,試想,一個紅包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還是我們平常親戚之間人情往來的“紅包”嗎?
“給領導孩子發紅包成送禮突破口”,原因在于缺乏對腐敗的“零容忍”。其一,收禮的領導存在僥幸。因為收紅包不像在外面吃喝那樣明顯,況且,是送給自己孩子的,可以借不屬于禁令放心大膽地收,然而,這明顯是自欺欺人的做法;其二,監管部門的監管不嚴,手段欠先進。雖然公眾很清楚,節日是腐敗的高發期,腐敗之心也從來不會輕易消除,總會千方百計尋找突破口,然而,當腐敗手段變樣了,升級了,可監管的手段卻沒有同樣升級,相反,還可能在節假日也跟著“休息”了。
對腐敗必須要有“零容忍”的態度。就像香港那樣,貪污1元也要處理。如此,才能使領導干部不存僥幸之心。說起來,所謂的“送禮突破口”難道真的是送禮者能“突破”的?只不過是領導有意打開的“口子”,也是監管松懈留下的。
“送禮突破口”靠什么堵?就是對腐敗“零容忍”,對于收受紅包的領導進行嚴肅查處,而不是要等到入禁令之后。如此,不管腐敗如何花樣百出,都不會有任何的實質性的“突破口”。
文/王軍榮 圖/王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