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在云南省昭通市綏江縣,全縣所有黨政機關都沒有圍墻,人們到機關辦事不會被詢問,也不需要登記就可以走進包括縣委書記在內的任何一名干部的辦公室。
機關俗稱“衙門”,高大的圍墻一直是權力身份的象征。同時,在現實中,它還承載了維護安全,保障機關秩序的功能。故雖有一墻之隔,但權力與權利之間卻涇渭分明。權利者進入政府機構表達訴求,其實就是一個“翻墻”的過程。很多人,根本沒有機會進入其間,而這堵高墻的威力,很多人也都曾見識過。
湖北統計局副局長葉青曾說,有次省政府安排他去講課。到了省府大門,由于他騎的是自行車,馬上被警衛攔住了。江蘇某市政府一門衛稱,可為領導增光添彩的“上等人”能順利進門,可能給領導添堵的百姓絕不能想進就進。蘇北某縣政府一名門衛則稱,他曾因為放進上訪戶,險些丟掉飯碗。
“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一直是機關作風頑疾。如何實現權力為權利服務,就必須調低權力姿態,由傲慢向謙卑轉變。在不少國家,政府部門不僅不設防,所有的機構都對民眾開放和服務。
形式決定內容。有時候,權利成權力就只是一墻之隔。若是連“門難進”都無以解決,更遑論解決“臉看難,事難辦”了。從某種意義講,機關拆圍墻是權力謙卑化的第一步,也是權利獲得尊重的基礎。湖北省崇陽縣委早些年為防止上訪群眾堵門,曾在辦公樓的每一層走廊口設一道大鐵門,還在大院外建了道圍墻,群眾找縣領導得先闖“四道門”。此后,崇陽縣委、縣政府作出決定:推掉圍墻建廣場,一年后全縣受理群眾來信來訪量比上年下降了53%。
或許,正如有論者所言,不應“神化”拆除政府圍墻的作用,但也不能因此而拒絕實施。效果不是決定這種行為的優先原則,因為這更關乎于權力倫理與權利尊嚴,更關系到傳統政治向現代政治的遞進。哪怕目前這僅處于形式上的進步,但若連形式之限都無以破題,更無法構建“開放式”的新格局。依然的高墻之下,所謂的“心墻”破解也就只是空話。
一墻之變還有理念的變化,因為這終將由堵向疏轉變。之前,有了圍墻的庇護,權力者還可有僥幸心理,但圍墻一破則會讓權利者暢通無阻,若不能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若沒有一種正常的解決渠道,圍墻之拆就會讓權力焦頭爛額。故而,拆除圍墻需要自信,更需要出于對權力責任的認識。從這一點來說,拆除圍墻的最大意義在于,權力者打消了心中的顧慮,拆除了存續日久的“心墻”。 □堂吉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