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印斌
據人民網報道,禁煙控煙有望迎來“黃金期”。繼此前中辦、國辦通知要求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不少省市也將陸續出臺禁煙控煙的條例、法規,多地官員感到了自上而下的壓力。安徽一位“一天兩包煙”的縣委書記稱,上級讓他立即戒煙。專家們表示,從細微處抓領導干部作風問題,體現出了一種“微管理”思維。
如果領導干部本身就吸煙,上行下效,風氣所及,相關的禁煙控煙制度,往往會因為這種“梗阻”而流于形式。很多時候,不過是一紙虛文而已,說過就說過了,沒有誰特別在意。這也使得中國十年控煙路,一路走來一路艱難。可見,本次兩辦要求領導干部帶頭禁煙,確實抓住了十年控煙推進難的關鍵點。
領導干部帶頭禁煙,這一制度固然有剛性的一面,比如,違反了這一規定,即可能面臨輿論質疑、群眾監督乃至上級問責等等。官員還可能會因此搭上個人事業前程等不確定風險,更有甚者,像原南京市江寧區房產局局長周久耕那樣,還會因為“天價煙”事件落馬。而這樣的“高壓線”,一般性的倡導顯然難以企及。
不過,僅僅指望群眾舉報、上級問責,似乎并不足以完全管住領導干部“手指間的腐敗”。一方面,官員往往有足夠的辦法規避、遮掩個體吸煙行為,依舊青煙繚繞于深深庭院;另一方面,對于數目如此龐大的官員群體,僅僅依賴全覆蓋的監督問責,相應產生的行政成本也未免過高,“誰來執行”是一個問題。
其實,領導干部帶頭禁煙的關鍵,似乎應該在風氣的養成上,在于激發出官員的個體能動性上。官員應該從制度約束出發,主動修正自己的行為,嚴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則,進而養成風氣。外部的剛性規定,應該通過個體的內省來產生作用。如此,既可以作為一種“官箴”,也可作為影響社會的律令。
領導干部自身不僅僅是被約束的對象,更應該是推動這種約束力的重要推手。事實上,這也是中央規定中“帶頭”的深意所在。有了這樣的“帶頭”,也就相應的形成了某種社會共識,而“誰來執行”的難題也就順理成章得以破解。這種“內生性”推動,在改革進入深水區的當下,也格外值得珍視。
從更開闊的視野看,此前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無論是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還是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或者是節日有關不送禮的禁令,等等,這些一般公眾眼中的“細節”、專家所說的“微管理”,其實都傳遞出同樣由內而外的信號。即便從現代政治運行的倫理看,領導干部這種率先垂范的作用,同樣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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