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顏平
從實踐來看,制定一份綱領性文件不容易,但執行起來更難,如何把這部“經”念好,是反腐規劃出臺后必須思考的問題。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對今后五年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進行了全面系統的部署。從實踐來看,制定一份綱領性文件不容易,但執行起來更難,如何把這部“經”念好,是規劃出臺后必須思考的問題。
在筆者心中有一件事記憶猶新:第一個懲防腐敗體系五年規劃出臺不久,某市紀委領導收到一箱《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輔導叢書》,厚厚幾十冊,幾千萬字,且印刷精美。收到書的領導對大家說:“書編得很好。可是這么一箱子書,即使什么都不干,也要看一年!我們還是老老實實根據規劃確定的大政方針,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把擺在面前的事情做起來,哪怕一年做幾件,五年也可以做好多事。”果然,他們很多工作成了“試驗田”和“樣板地”。
這雖然只是一件小事,卻說明了一個道理:把一份文件“變成一箱書”,還是變成若干具體實現形式,是兩種根本不同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式。前一種,以文字落實文字,一份文件變成一本書,一本書變成一箱書,規劃進而成了案頭、書架、資料庫的擺設。說到底,還是從“設計”到“設計”。而后一種,以“干事促落實”,規劃走進了具體案件查辦、權力監督流程中,從而實現了從“設計”到“落實”的轉變。
一般來說,規劃出臺是“頂層設計”的成果,在制定過程中,已經進行了充分的調查論證,有的原本就是基層實踐經驗的總結和概括,出臺后就是工作的依據和遵循,接下來就是要直奔主題,逐項去辦。如在當前所有黨員領導干部財產公示尚不成熟的情況下,規劃提出“推行新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全國各地各部門“敢不敢破題,如何破題,破題破到什么程度”,從什么時候開始,從哪些領導干部開始,從公開哪些內容開始,不公開的怎么辦,都要進入“進行時”,而不能還是“論證時”。特別是遇到具體問題時,不能繞道走、搞變通、打擦邊球,使規劃要求“空心化”。
當然,規劃的落實非一日之功,制度的建設也不能一蹴而就,有些須做在當下,有些須逐步完善,而有些則須重在經常。比如,落實八項規定,解決“舌尖上的腐敗”,就可能是一場曠日持久的拉鋸戰。你規定不許去高檔酒店,他去私人會所;你規定不準出入私人會所,他后面又有什么新動向?這都是現實的挑戰。但只要堅持不懈,一邊對“三公消費”釜底抽薪,一邊對公款吃喝窮追猛打,總有把執迷不悟者“擠到墻角,沒有退路”的時候。這樣抓下去,讓規劃落地,到了第二個五年規劃回頭看時,則可能發現不只是寫了一份文件,編了一箱書,而且是收獲了一筐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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