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亮
藥,藥,切克鬧,安全規則來一套!“藥,你吃得對嗎?”曾有數據顯示九成國人對安全用藥缺乏了解,甚至存在嚴重誤區,一些習以為常的用藥習慣,可能會長期損害健康,嚴重不當甚至可能致死。在這層背景下,衛計委發布的十條用藥原則,就特別值得關注了。其中核心一點就是“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原則。(12月11日《華商報》)
明文發布,廣而告之,苦口婆心,重申常識,當然是迫切而必要的。對馬大哈而言,這幾條原則,是一個溫馨提醒,盡到了告知義務。不含強制性,只有服務性,提供了一個鏡鑒,民眾可對比觀照。這對民眾提升個人醫療素養,養成良好用藥習慣,是必要的敦促。
但相比這幾條,真正亮點應該是,針對醫療系統的前兩條:“優先使用基本藥物”,“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原則。”這兩條直指,多年一直備受詬病的藥價虛高、“看病貴”等老大難問題。基本藥物優先,用藥時盡量遵循“不用,少用,口服,肌注、輸液”的價值次序,這是用安全理性的用藥規則,對抗一直以來“大處方”和“過度醫療”等以藥養醫的潛規則。
僅以感冒為例,有點兒頭疼腦熱,不管大醫院小診所,醫生上來就是一句“輸液吧,好得快。”可能不吃藥就能熬過,或最多幾塊錢感冒藥就能醫好的,輸液就動輒幾十幾百。感冒尚且如此,大病更甚。
人均8瓶的輸液量遠超世界平均水平。要說民眾在家亂吃藥是醫盲,還情有可原,可進醫院比在家更遭罪,這就不是醫學素養問題,而是職業倫理,是行業規范問題了。
現在發布了合理用藥準則,但若無強制性規范,沒有斬斷背后灰色利益鏈的決心勇氣,那這規范也只徒具觀賞性。十條安全用藥原則,能否PK掉過度逐利的醫藥潛規則,拉鋸戰勝負,還是未知數。因為它考驗的,不是醫療常識和理論素養,而是牽扯多方的純利益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