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聃
近日,浙江水利系統一事業單位員工李某將單位告上法庭,稱其正常拿工資,但單位并未給其安排具體工作,甚至沒有給其相關工作賬號和進出單位文印室的門禁卡。1960年出生的李某訴稱,自己2000年調入某事業單位。但在2005年單位突然通知李先生不用做崗位工作了,甚至將其工作外包給其他公司。李某開始了在編上班卻無事可做的日子。(11月27日《杭州日報》)
說是“奇葩”當然有些低估該事件的公共意義,毫無疑問,就目力所及,這首先是一則非同尋常的“空餉寓言”。公眾見慣了空餉情形在一些單位的普遍存在,公眾也見慣了運動式治理對空餉現象的有心無力,甚至在個別地方還出現了直指空餉亂象的“空餉治理辦”,但我們的確很少邂逅一位體制內空餉得利者對其主動的不茍同。
然而,將全部的新聞細節讀完,我們會發現,導致李先生狀告單位的最主要緣由其實在于:2012年年底李先生被單位通知為年度考核“不合格”,雖然此后經過重新考核,但還是直接導致了李先生沒拿到當年績效考核獎3萬元,這讓他感覺單位想通過考核不合格的手段想方設法將其解聘,進而才有了“自告空餉”的“維權”舉動。換而言之,李先生絕非對吃空餉不滿意,他不滿意的只是空餉特權無法被延續。
李先生在“控訴”著單位對人力資源的浪費,但真正的問題,還是此種似是而非的“狀告自己吃空餉”現象如何形成?新聞中其實同時提及了一處細節,李先生在家無所事事,單位卻把他職責內的工作外包給了外面單位——寧愿外包也要讓自己的員工賦閑在家,并且還給其發放薪酬。這一方面說明的顯然是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的混亂,崗位編制的必要與否似乎從未有人過問;另一方面說明的還是與此種編制管理相輔相成的財政欠透明。正是因為財政開支是秘而不宣的,所以一些事業單位自然就無懼于重復的財政開支,人浮于事由此形成,單個員工對空餉紅利的依賴心理也會形成。稍有不滿意,順理成章的就是“狀告單位”。
以上情形當然不獨在新聞中的這家事業單位而存在,至于說到對事業單位吃空餉怪現狀的治理路徑,之前也有廣泛談論。以此來對比,杭州這起員工狀告自己吃空餉事件,除了反證出某些事業單位以外包維系吃空餉的制度性接受外,其另一重治理啟示其實是,雖然治理吃空餉是系統性的工程,治理不可一日速成,但完全可以先從編制本身的公開入手。一個簡單的反問是:倘若事業單位的編制數、崗位職責與薪酬發放都是為社會公眾所知曉的,那么無論是簡單外包還是吃空餉都會變得不那么容易。由此,“狀告自己吃空餉”的現實荒唐也難于上演。
從這樣的角度來說,大可不必對“狀告自己吃空餉”過于激動,它事實上更是讓圍觀者看到了一個身陷編制利益中無法自拔的單位人——因為有著固定的編制,他可在家安享7年不工作卻領工資的安逸時光;因為空餉利益在下降與受到威脅,他于是斷然將發放空餉的單位告上法庭。他在為自己“爭取工作的權利”,卻也不自覺地暴露出更多的空餉不堪。這就像是一次對編制特權的惡搞,只待繼續的改革去將荒唐消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