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艷明
央視報道顯示,自 2005 年 至 2012年,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繳而未繳的土地增值稅總額超過3.8萬億元,其中包括40多家知名上市公司。被指“欠稅”的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通過個人微博連發數條帖子予以回應,稱土地增值稅是在預售時先預繳的稅種,不存在逃稅、避稅和拖欠的可能,并直指相關報道“愚蠢無知”。
從公眾的角度看,或許很多人對房企欠稅深信不疑。一方面,土地財政之于不少地方政府財政有重要的支撐作用,已繳納了巨額土地出讓金的地產商難免受到特殊關照;另一方面,在“現金為王”的房地產市場,數次調控導致房地產商資金鏈吃緊,卻并沒有阻擋新“地王”的涌現。這種逆轉經常讓人看不懂。
揆諸現實,更是不乏例證。媒體報道顯示,2008年北京市地稅局公布的63家欠稅企業名單中,房地產及相關企業多達30多個;2012年廣州的欠稅公告中,有30家房地產相關企業上榜,部分企業為多年欠稅“釘子戶“;2013年沈陽公布的99戶欠稅企業中,超過一半為房地產開發企業。一些房地產商即使不欠土地增值稅,但拖欠企業所得稅、土地使用稅、城建稅、營業稅等,卻是不爭的事實。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曾表示,土地增值稅問題,實際上是一個征管非常復雜的稅種,操作起來非常復雜,成本非常高,很難征到位。而任志強則解釋為,土地增值稅是按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比例在預售時先預繳的稅種,不存在逃稅、避稅和拖欠的可能。征稅到底是難是易,普通民眾都一頭霧水,又怎能對地產商是否逃稅做出判斷?
事件真相到底如何,有待權威部門給出說法。畢竟3.8萬億元不是個小數目,而且不只事關房企和地方政府,更關系到公眾利益,相關部門應組織專業力量介入調查。惟其如此,“房企欠稅”才不至淪為一筆糊涂賬。(相關報道見11月25日《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