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
20日,成都市中級法院在青白江法院開庭審理原錦江公安分局局長吳濤案。公訴機關指控吳濤犯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等三宗罪。在近3個小時的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指控證據,吳濤及辯護律師進行了辯護。最后,法官宣布休庭,該案沒有當庭宣判。(2013年11月21日《成都商報》)
記得有人說過,人生的歷程,就像一架翱翔的飛機,不僅要快速起飛,還要平安。對于吳濤來說,“起飛”速度是不慢的。根據已公開的資料,吳濤曾是成都最年輕的公安局長,歷任派出所所長;大邑縣縣委常委,公安局局長;蒲江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青羊區(qū)區(qū)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青羊區(qū)公安分局局長和錦江區(qū)副區(qū)長、錦江區(qū)公安分局局長等職。
然而,沒想到的是,“起飛”快,“摔倒”也快。曾經榮立過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還受到多次嘉獎的吳濤,如今已成為階下囚,正在接受法律的正義宣判,“反差”如此之大,令人扼腕。
其實,細想想,一個人,最可怕的是無知,最可笑的是狂妄,最可悲的是貪婪,最可敬的是勤奮。筆者認為,吳濤就是毀在“狂妄”和“貪婪”上,栽在“狂妄”和“貪婪”上,倒在“狂妄”和“貪婪”上。“狂妄”讓他不敬畏人民、不敬畏權力、不敬畏法律,視法律為兒戲,乃至知法犯法,為所欲為,最終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失去人生的自由;“貪婪”讓他利令智昏,將黨紀國法置于腦后,忘記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忘記了犯罪將是他前途的致命克星,沒有了一點良心理性、操守人格,貪婪的胃口越來越大,罪惡的黑手越伸越長,最終開啟的只能是“地獄”之門。
也正因如此,筆者認為,吳濤受審,再次警示我們:葉腐成泥,谷腐成釀,豆腐成豉,人腐成囚。對于黨員干部來說,一旦因為貪污腐敗受到懲處,不光是個人丟掉了工作、失去了自由,還要讓家庭承受生活和來自社會的壓力,更是讓組織多年培養(yǎng)的心血付之東流。所以,貪婪,是走向腐敗的通行證;自律,是堅持廉潔的安全閥。
英國作家羅勃朗寧說過,“一個人一旦打響了征服自我的戰(zhàn)斗,他就是值得稱道人。”大哲人丁尼金也說過,“唯有自律,能把自己引向最光明的王國。”自律,就是要注重培養(yǎng)自己健康的生活情操,保持自己高尚的精神追求,淡泊名利,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誘惑;就是要公私分明,不取不義之財,不貪不義之利,不做不潔之事,杜絕浮華攀比、享樂安逸;就是要少欲望多奉獻,保持良好心態(tài),少交際多辦事,謹慎結交、潔身自好,注意純潔社交圈、凈化生活圈、規(guī)矩工作圈、管住活動圈,做到臺上和臺下一個樣,工作時間和業(yè)余時間一個樣,有監(jiān)督和沒有監(jiān)督一個樣,一身正氣,一塵不染,永葆本色。
如此說來,物必先腐而后蟲生,人必生欲然后貪婪,清心寡欲、嚴于律己,才是為人之本、為官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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