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杰人
11月5日,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全國治安管理工作座談會”上表示,民眾當前對辦戶口難、辦證難反映強烈,公安機關要把解決這個問題作為改進作風的突破口,切實整改落實。公安部要求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方便群眾辦證、辦戶口。今后,凡是被查實在辦理戶口業務過程中刁難群眾的,一律停止執行職務、追究責任。
這是自上月河北某縣公安機關刁難辦護照的民眾被曝光以來,公安部就戶證難辦問題作出的最明確、最強硬表態,它不僅顯示公安部在這個問題上毫不含糊的群眾觀念和民權意識,而且可能對今后緩解此類問題帶來真正的解決契機。
正如公安部此番承認的那樣,當前在公安機關的辦事程序中,民眾辦理戶籍、護照及相關證件過程中,普遍面臨臉難看、事難辦、所受刁難多等問題,很多民眾對此深惡痛絕,卻又深感無可奈何。
梳理群眾辦證遭刁難的諸多案例,可以發現,公安機關在辦戶口和證件過程中,存在一些認識誤區或錯誤理念。一是錯把戶口登記服務當成了人口管制,二是借助戶口登記的強制性和利益攸關性,將計劃生育等戶口之外的事務捆綁到辦證過程,三是某些辦事人員缺乏對民眾的起碼悲憫情懷,以大權在握、高高在上的姿態,對待善良而無助的群眾。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戶口是一個公民的身份資料,只要一個自然人具備中國公民身份(比如只要在中國出生,不管是否符合計劃生育都具備公民身份),公安機關就應當為其登記戶籍,而公民的姓名權屬于自主支配的權利,只要公民自愿,公安機關就應當根據公民的意愿為其更改姓名登記。而在護照事務上,公民只要申請并符合條件,公安機關就應當辦理。
但在實踐中,不少人去登記戶口、辦理護照,總是被辦事警員刁難。某些警察這么做,主要是內心里錯誤地把公民當成管制對象,對其身份和戶籍資料百般苛責。某些人甚至以為,只有這樣才能“維穩”。
現在公安部明確提出要簡化辦證程序,這是好事。但問題是,如何簡化?簡化到什么程度?似乎尚無明確說法。一個可供參考的思路是,公安機關必須明確辦戶口、護照等事務屬于行政服務而非行政許可,只要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基本條件,辦事機關就得無條件辦理,各地方公安機關和各警種不得另設門檻。
當然,在這個問題上,也不能光靠公安機關自身的監督。長期以來,一些地方的警察之所以膽敢并能夠長期刁難辦證民眾,就緣于他們的違規行為和不作為不能得到民眾的有效抵制和監督。有鑒于此,民眾也應該在這個問題上掌握法律和制度常識,并敢于對刁難者說“不”。具體而言,民眾可以考慮在以下幾個方面提高權利意識和規則意識。
首先,大家需要意識到,戶口和護照等證照,是公民權利的有機組成部分,只要不違反國家有關這個事務本身的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就應當辦理。至于其他相關事務,比如計劃生育、社會保險或其他問題,原則上不應牽扯到戶證問題。
其次,如果遇到辦事的警察故意刁難或者拖延,可以大膽地要求辦事的警察告知他拒絕或拖延的法律依據(記住是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而不是什么廳局的文件),如果他拿不出依據,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反對。
第三,在遇到警察不作為或者刁難的時候,千萬不要怕,而是要勇敢地打電話給110投訴,或者向上級政府控訴。必要的時候,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作者是中國政法大學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