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蓮
由于鄰居跳廣場舞放音響過大影響了自己休息,56歲的施某拿出家中藏匿的雙筒獵槍朝天鳴槍,其還放出自己飼養的3只藏獒沖散跳舞人群。5日上午,施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在北京昌平法院受審。(11月6日《北京青年報》)
據媒體公開報道,目前全國廣場舞愛好者過億人,主體人群是40歲到65歲的中老年婦女。跳廣場舞裨益身心,但當這項社區文體活動制造的噪聲,影響到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時,也就難免遭受詬病,引發矛盾連連。據網絡相關調查顯示,七成網友認為,廣場舞制造噪聲,有擾民現象。此前,有的地方曾發生過樓上居民潑水、扔物,甚至潑糞等行為。這次樓上居民拿槍和藏獒驅趕舞者,不惜以身試法,更是將廣場舞擾民問題推上了風口浪尖。
廣場舞成“擾民舞”,看似一個小問題,卻也是一道民生難題。如何滿足人們喜歡鍛煉和追求安靜的不同訴求,考驗著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
除了立法規范、制度約束、加大公共娛樂設施建設投入等,使其趨利避害之外,重塑和諧鄰里關系,也顯得尤為重要。事實上,跳舞與安居并非對立關系,如今變得水火難容,折射出了鄰里之間的情感隔膜。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比欢徖镪P系正在不斷“退化”,“咳嗽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現象隨處可見。試想,如果鄰居之間經常串門互訪,加強交流和溝通,這起“獵槍驅舞者”的尷尬事件,或許就可以避免。因此,首先應創新社會管理,完善社會干預機制和公共服務體系,營造良好鄰里關系,為鄰里間提供面對面交流情感、化解矛盾、互相扶持的平臺,讓社區大家庭里的居民真正和諧相處。
更重要的是,對于廣場舞這項涉及億萬群眾的積極的社區文體活動,城市管理者應加強扶持、管理和疏導。首先,既然是廣場舞,就必須建設有相應的文化廣場。這就要求城市管理者舍得投入,并做好規劃設計,在遠離辦公、學校、醫院、居民小區等場所的地方,專門修建公益性的文化廣場,供市民娛樂休閑。
退一步講,即便是有的城市暫時不具備建設大型廣場的條件,對社區小廣場上的廣場舞也要制定相關規定,加強管理。比如,可以限次數、限時間和限音量等。特別是,應由社區指派專人管理,而不是由居民個人去干預,引發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