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明天
“一把手”是一個地方、一個部門的“領導核心”,對決策和決策的執行都起著關鍵作用,權力、地位及影響都較大。由于“一把手”職位高,權力大,也極易成為各種勢力腐蝕的對象。近年來,雖然我們的反腐倡廉機制、民主監督機制在不斷健全,權力尋租的空間越來越狹小,但一些地方的“一把手”依然頻頻“出事”,一“出事”必會觸目驚心,必是巨腐無疑。不僅如此,一把手”腐敗往往還會影響一個單位或地方的社會風氣,產生“拔出蘿卜帶出泥”的結果。
突出對“一把手”監督,“下沉一級”找問題,提髙針對性和實效性,可說是找準了反腐敗的“根子”,抓到了點子上。此舉不僅彰顯出中央持之以恒既撲“蒼蠅”也打“老虎”的反腐決心,傳遞出凈化中國官場、純凈權力運行、保持黨的純潔性的信號意義,同時順應了民眾的熱切期盼,極大地提振了百姓對政府的信任和全社會的反腐信心,讓人充滿期待,令人擊掌叫好!
過往眾多案例表明,權力過度集中、監督主體缺失、監督制度不完善等是造成對“一把手”監督難的主要原因。“一把手”違規用人、違規用權、違規決策、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違規收受各種禮金“紅包”,都是“權力使人腐敗,絕對的權力絕對使人腐敗”結下的畸形果子。當“一把手”成了財務上的“一支筆”,用人上的“一人定”,事務上的“一霸主”,監督上的“一空文”,“出事”是遲早的事,“不出事”才是咄咄怪事。可以說,“一把手”腐敗是“萬惡之源”。
一位反腐專家說得好,管好一把手,反腐就成功了一多半。緊盯“一把手”,不僅是反腐的需要,也是對領導干部的愛護。反腐的終極目標,就是要建立完善讓“腐敗無從下手”的制度,做好“下回分解”文章,而不是等到“一把手”出了問題時才一把“擼下”了事。目前,我們對“一把手”的監督和權力制約已不缺制度,缺的是動真來硬的勇氣和執行力度。如何讓各項直指“一把手”腐敗的預防制度剛性、可行而管用,遠比把他們扳到更重要。
中央第二輪巡視已把緊盯“一把手”當作重點。而“下沉一級”找問題,可說是最具殺傷力的“工具”。因體制問題,以前發現的不少省部級干部腐敗案件都是在其前任或者任下一級主要領導干部的時候發生的。把關口前移一下,對省部級高官“下沉一級”去給予重點巡視和檢查,可以有效查找“病根”,解決“帶病提拔”痼疾,提高巡視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形成足夠的震懾力。這樣的巡視如果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一把手”想腐敗勢必會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