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螂
重陽節,養老話題循例熱門。今年,被媒體曝到公眾眼前的,就是“天價養老床位”(8000元/月)。公眾的關心點,不外三個:一是價錢離普通階層養老需求太遠,暈!二是住進去的是些什么人,“羨慕嫉妒恨”!三是這個價錢的老人院有啥子服務?是不是貨能對板?疑!
養老院問題,近些年是除養老金和“醫保”之外,最被關注的話題。在各地普遍實行的養老政策中,除鰥寡老人之外,老人進入養老院,都算不得基本養老政策范疇之事。各種各樣的養老院,只要被民政部門批準,都算合法經營了,至于價格,也就忽悠著收了。
事實上,越來越多商人發現,創建和經營養老院,是個很暴利的行當。暴利何來?無他,模糊地帶太多。比如,硬件方面,建養老院可疑似房地產,不少養老院都在收住房的長期使用權基金,而老人并沒有住房的產權,表面看這筆錢比買房便宜很多,但土地的價值是升值的,院方對老人來說,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又比如,一定規模的新老人院,多半在郊外,這就要求其有保健的配套,配套什么?是疑似醫院了。醫院資質水平怎樣?誰都不敢說,但賺錢的機會,不用說是“大大的”了……
天價老人院引起普遍關注和質疑,毫不奇怪。問題其實不在天價不天價,而在于,我們對養老院的管理及服務質量,根本沒有細致標準。有什么服務收什么價,天經地義,但現在有哪家老人院的收費,是明明白白經過批準和公眾質詢的呢?相關服務標準,又有哪些是清楚列明的?從監管來說,我們對老人院的管理,基本上是放任自流的,不存在一個科學合理的標準系統和相應的規范約束機制。老人院應不應該分級?基本醫療配置水平要不要分級?日常服務是否應像酒店那樣有個軟硬件標準?在老人院的服務中,哪些算是基本服務或必配服務,哪些可稱作特殊服務?等等,等等。養老院不管是官辦還是民辦的,在沒有第三方的透明監管下,終歸還是難以真正“洗白白”的。試問一下公眾,哪個人對現有的養老院,不是心存質疑?
總之,老人是社會的弱勢群體,他們的權益特別容易受到傷害,尤其是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中,更易被隱蔽的黑手盤剝而無力維權,所以,我們應當首先從立法和管理上,更細致地研究針對老人的各項標準和服務細則。對老人的關懷,只有體現在制度和更細致的剛性約束,才可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