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杰人
在京工作的河北武邑縣公民小周,回鄉跑了6次沒辦成護照,當地警員百般刁難,超規定范圍要求提供諸如無犯罪證明等很多莫名其妙的資料。此事經央視報道后引起輿論強烈反響,河北省公安廳派聯合調查組赴武邑連夜查實,并給予當地公安局分管領導和經辦民警等嚴厲處分。
首先要肯定河北省公安廳積極應對媒體批評的誠懇態度和不藏掖不護短的勇氣。相信這種毫不含糊的處理,會給全國范圍內出入境管理部門敲響警鐘,主動查糾不合理規定,從而還廣大公民以便利。
一個公民辦理普通護照,涉及出國旅行、經商、學習、探親等各種私人事務,也是一國公民獲得出境自由的基礎。公民獲取護照的便利度,實際上屬于廣義的人身自由范疇。武邑縣公安局出入境大隊對公民的刁難態度,其實是對民權的不合理限制,也是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侵害。
根據《護照法》以及公安部有關出入境管理辦法之規定,公民申請普通護照,只需提供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因私出國(境)申請表》和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即可。
而武邑縣公安局對前往申辦的小周,不僅6次刁難,而且要求提供無犯罪證明、公司在職證明、公司營業執照、公司外派人員資格證明等無關材料。這樣的行為,顯然是故意違法,是對職權的極大濫用。
其實,武邑縣要求申辦護照者提供風馬牛不相及的各種法外材料,在全國范圍來看并非個案。在申辦護照的事務上,各地還有不少不合理的甚至非法的規定,比如,收取所謂工本費數百元,這遠遠超過護照的印制成本;辦證時指定照相館或者干脆讓關系戶到辦證大廳壟斷照相且收費昂貴,等等。
為何一些公安機關在這方面喜歡設置眾多障礙且收費昂貴呢?首先從經濟上看,某些職能部門覺得能出國的人,要么有錢,要么有其他更多能耐,所以收費貴一點沒關系,申辦者也對數百元的制證費不夠敏感,所以敢于無所顧忌地高收費。
其次,過去我國對出國出境事務管控嚴密,由此形成了地方警察的思維定勢,即寧緊勿松,甚至覺得哪怕限制更多,也是對維穩的貢獻。殊不知,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如今的出國出境,早已融入了蕓蕓眾生的普通生活,繼而涉及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自由問題了。
歷史發展到今天,當人們在“地球村”里的走動日益頻繁,全球范圍內的聯系日益緊密,護照問題已成為類似于居民身份證一樣的民生問題,而遠遠脫離了過去的意識形態的桎梏。從這個意義上說,一個國家或地區,公民申辦護照越困難,表明這里的公民自由受限制程度越高。河北武邑縣小周在申辦護照的過程中所承受的額外成本和痛苦,正是很多公民在個人權利上受到不合理限制的縮影。
有鑒于此,公安部門應當以武邑事件為契機,在全國范圍內自查自糾,盡快廢止那些申辦護照和出入境證件的地方土政策,一切按照《護照法》的法定條件和便民、利民的原則,深刻檢討、重建流程,還公民以應有的權利和方便。(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