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是街道的黨工委委員,一個是黨政辦主任。兩個在同個大樓工作的同事,卻在KTV里互毆。10日,記者從浙江省瑞安市紀委、瑞安市委宣傳部方面獲悉:瑞安仙降街道兩名干部因在KTV里互毆被免職。關于網帖所質疑的是否為公款消費,瑞安市紀委相關人員稱,調查中沒有發現公款消費的情況。但對于誰埋單,對方稱不知道。(9月11日《現代金報》)
官員互毆不是第一次了,諸如,提某種要求未得到滿足,副局長與局長“武力解決”的;在用人問題上產生分歧、爭執拿“拳腳說話”的,等等,不但當事人都得到相應的處理,而且事件的因果也對公眾有所交代。而瑞安兩名街道官員的“互毆”,卻給人一種神秘感,只有處理結果,事件的緣起和經過則“不詳”。
蹊蹺的是,一起被認定為“互毆”,并且已經作出處理決定的惡性事件,涉事三方說法出入相當大,被毆致肋骨骨折者葉某某稱有肢體接觸但“沒什么大礙”,被指傷人者則斷然否認有過“接觸”和傷人,而當地紀委、宣傳部門則對“互毆”細節諱莫如深,讓人怎能不對這一神奇的官場鬧劇充滿疑問?
KTV是個娛樂場所,也是公務消費時常光顧之地,因此才被網友質疑是公款消費。雖說紀委官員否定了這一點,卻又稱不清楚誰埋單的,顯然沒有說服力。
看似一起偶發的官員糾紛,但本著透明公正的原則,“故事”就有必要將細節講一講,為何起爭執、誰先動手、主要責任在哪一方、現場目擊證人又有哪些,還有沒有別的不能說的“秘密”?事實不清、責任不明,如此葫蘆僧判葫蘆案,咋讓其他人引以為戒?
文/范子軍 圖/朱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