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
截至8月24日,遼寧省撫順市8·16洪災已造成76人死亡88人失蹤。在重災區南口前鎮,一橋之隔的兩個村,一個村零死亡,另一個村死亡和失蹤者達88人。
自然條件、村民數量等多方面都可影響災情。不過,受災嚴重的村莊主要是“村干部人手有限,難以挨家挨戶通知到”,此理由所反饋出的,農村救災體系的脆弱性,以及近年來農村地區在抗災上所凸顯出的弱勢,或更應引起重視。
相較于城市中多層次的應急體系,救災力量的多元化和信息體系的通暢,農村地區的抗災應急,大多只限于村干部的及時通報,加上村民的自救轉移——防御體系的脆弱性和被動性顯而易見。如遼寧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在16日,就已啟動全省防汛三級應急響應,要求做好受威脅區域人口轉移準備,但在農村地區,應急響應,說穿了就是依靠村干部通知村民及時轉移。其中可能出現的執行偏差,以及村民對于災情的判斷不到位,都會增加抗災的不確定性。
村一級處于社會基層,災害預警的執行難免存在層層弱化的情況。對此,村莊的災害應急更需要建設專用通道,特別對于那些自然條件惡劣的村莊,不妨采取直達的通報方式,配備專門的信息通報員,有針對性的及時發布災害信息。農村自然條件上的脆弱,增加了抗災的難度。而另一方面,隨著留守現象的出現,一些農村只剩下老年和兒童,且傳統聚集村落的減少導致的居住分散化,也降低了村民的抗災能力。因此,對于農村地區的抗災救災,尚需要更多的外部支援與資源投入。
當然,鑒于農村地區的特殊情況,加強村民的自治能力建設,亦顯得尤為必要。如提升村民對于災害的科學認識,而不僅僅是靠經驗判斷;在新農村的建設中,村莊的規劃和建設要充分考慮對自然災害的防范。此外,城市受災一般只影響到市民的生活,而農村地區還將嚴重影響農業生產,加強水利基礎建設也要有防災抗災意識。
農村地區在災害面前所顯示出的弱勢,未嘗不是“脆弱農村”的一個縮影。因此,重新思考如何增強農村地區對于災害的抵御能力,應當成為當下城鄉協調發展,必須面對的一道嚴肅命題。(相關報道見8月25日《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