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蓋完“13個章”孩子都會叫“娘”
6日下午,31個政府部門組團擺攤接受政協委員問政。在市人口計生局的攤位前,市政協委員曹志偉“開炮”:“你看,辦個準生證,涉及部門有8個,蓋13個章,辦理手續16道。工作日倒不是很長,19個。”
應該說,“單位人”辦準生證并沒有那么折騰,“13個章”恐怕是針對流動人口。而正是流動人口,才是一個大大的問題,2.3億的流動人口,他們要在工作地與戶籍所在地間來回跑動、蓋章,其成本恐怕還遠不止曹委員所計算的“誤工費”。流動人口又是成本承受能力最差的群體,“13個章”所產生的成本,無論是金錢,還是時間,對他們來說,都是一個難以承受之重。
準生證總是“難產”,有其客觀原因。準生證作為我國人口管理和計劃生育工作的一項重要管理手段,在相關政策沒有作出調整之前,還將繼續存在。而人口的大規模流動,大量社會成員從“單位人”到“社會人”轉變,“人戶分離”之下,流動人口生育信息獲取難度加大,勢必加大準生證的辦理復雜程度——一些部門以分散責任的方式,將責任攤到諸多部門之中。
客觀障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準生證“難產”,亦有人為因素。一方面,各地準生政策不統一,要求的材料、手續不一致,有時還相互“掐架”,讓辦證程序進入令人望而生畏的“死循環”;另一方面,一些行政機關“門難進”,行政人員“臉難看”;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不負責、不作為;打官腔、踢皮球……主觀原因造成的程序不暢,增加了準生證辦理的復雜程序與失敗可能。在公共政策沒有改變之前,這才是公眾最為反感,最希望改變的。
制度的障礙,官僚的作風,是準生證辦證難的兩大肇因。在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社會管理成為共識的今天,在保障行政效能的前提下,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手續,降低社會成本,應當是行政部門主攻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