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雙開”應是處理嫖娼法官的第一步
上海市紀委、上海市高院通報“法官集體招嫖事件”調查結果:涉事的上海高院4人中,3人被開除黨籍、提請開除公職;1人留黨察看、提請撤職(8月7日《揚子晚報》)。
上海高院法官集體招嫖事件終于有了處理結果,此事件給人的震驚之處在于,在中央三令五申“八項規定”、“六項禁令”、重申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當下,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不斷強調“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背景下,這些涉事法官不僅接受吃請、去夜總會娛樂,還集體招妓,其頂風作案之膽量,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涉事法官已被處理了,但顯然,此事件還有很多真相有待調查公開,比如,舉報人舉報的案件是否存在司法不公?趙明華等接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團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副總經理郭祥華邀請吃喝,這樣的請吃玩樂,是否也是為了打點法官干預案件?是否在“陰謀”一次枉法審判?當日晚餐后,幾名法官又和3名社會人員一起,前往夜總會包房娛樂接受異性陪侍服務,當晚,參與活動的一社會人員從附近某養生館叫來色情服務人員,趙明華、陳雪明、倪政文、郭祥華參與嫖娼活動,那么,這些社會人員究竟是何人,為何大方地請玩、請嫖?是否也與案件的審判有關?
其實,這也是該事件最表象的一些環節,而我們更關切的是,集體招嫖的法官們,在他們的司法工作中,究竟有多少枉法的審判?正如人們質疑的,晚上嫖娼,白天如何公正判案?
司法公正與否,是社會穩定、和諧的重要因素,司法公正與否,更關系到無數涉案當事人的切身權益,所以,我們說法院是社會公平和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一旦法官出了問題,防線失守,首當其沖的受害者,就是問題法官辦案中的利益當事人。因為徇私枉法,本來“白”的可能變“黑”,“黑”的,更可能變“白”,法律的尊嚴也無法及時、有效地挽回,公平和正義更是無從談起。
縱觀目前的種種跡象,這幾位集體嫖娼的法官們經辦的案件,實在是令人無法安心和放心。我們應當建立對于問題、犯罪法官辦案審查制度,當一個法官違法亂紀后,應當對其所辦案件尤其是反映強烈的重新進行審查乃至再審,這樣既可以減少錯案,平息上訪,也有利于發現該法官遺漏的問題甚至是罪行。
所以,在查處法官集體嫖娼事件時,絕不能僅僅盯著那次吃喝玩樂,也不能僅僅是開除黨籍、提請開除公職就了事,要有勇氣和膽量審視那些他們手上經辦的案件,審查一下那些案件有無司法不公、枉法審判,及時“糾錯”,挽救因為法官的枉法而導致的司法不公,“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浙江 吳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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