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部
2013年08月07日08:0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權利不僅是“我可以”,更是作為“我”的他人也可以。只有認識到這一點,“人人相善其群”,才有可能形塑真正的公共文明
“中國人為什么會這樣?”前段日子,一張中國游客盧浮宮前水池泡腳的照片,曾引來關于國人文明素養的熱烈討論。耐人尋味的是,當人們發現許多金發碧眼的游客也在同樣行事,就有聲音立即“再反思”:為什么外國人可以泡,中國人泡就要背上“低素質”的污名?
“別人可以,我為什么不行?”這樣的提問方式,顯示了國人個體意識、權利意識的覺醒。但放在盧浮宮的語境下,卻少了些說服力:景觀水池里泡腳,既有礙觀瞻,也難言衛生,何況旁邊還有禁止戲水的標牌。即便有一些“同道”,充其量證明別人和我都錯了,而非我做得對。遇事只逞一己之愿,不求反躬自身,強調個人而忽略他人、強調自己而忽略社會,這樣的思維方式,實乃阻礙國人提升公共意識、形塑公共文明的重要原因。
可嘆的是,一些令人反感的陋習,往往被理解成與他人無關的個人選擇,甚至被視為不可侵犯的“權利”。殊不知,走入公共場合,再彪悍的個人權利也有邊界,絕非可以隨心所欲、“我的地盤我做主”。大聲說話固然是你的權利,但安靜顯然是更多人所需;開車打遠光燈能看得更清,但對面來車也要有同樣視野。視惡習為權利,恰恰是弄反了權利的概念:權利不僅是“我可以”,更是作為“我”的他人也可以。只有認識到這一點,“人人相善其群”,才能涵養人們的公共意識。
公共意識的背后,是在現代化之路上困擾中國百余年的國民素質大考題。傳統中國遭遇現代文明時,早有外國傳教士寫成《中國人的素質》一書,提出中國人缺乏公德、不守時間、不懂禮貌諸般弱點,更有前賢先哲痛心疾首于“國人的詞典里沒有公共精神”,痛定思痛于“為未來改造國民性”。遺憾的是,直到今天,我們還在為景觀水池中泡腳爭論、為頤和園綠地上小便辯護。當我們自豪地宣稱“用100年走過了歐美國家300年的路”,也應該更深切地記住美國社會學家英格爾斯在《人的現代化》一書的論斷:國家的現代化,首先是國民的現代化。我們所追求的現代化,不應僅是經濟現代化,更應當是現代文明秩序的構建。
“欲維新吾國,當維新吾民”,從梁啟超到孫中山再到中國共產黨,所有社會的進步力量,無不把“國民素質”作為發展的根本。正如梁啟超所說,“茍有新民,何患無新制度,無新政府,無新國家”。而所謂“素質”,并不僅是會英語、會電腦的現代技能,更不是會穿衣、會玩樂的現代生活,而是價值尺度、思維方式、行為規則的“觀念現代化”。處理個人和社會關系的公共意識,可說是最根本的現代公民意識。在個人之外,謹記還有社會;在私人領地之外,敬畏公共空間。當我們全力以赴孜孜于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之際,不能忘了只有培育規則意識、提升文化追求、涵養公共精神,才能獲得幾代國人夢寐以求的“現代性”,重塑一個文明古國的時代尊嚴。
經過多年追趕,我們終于可以和世界“坐在一起喝咖啡”了。2012年,內地居民出境人數達到8300多萬人次,而英國人口也不過6000多萬,可說“凡有井水處,皆能聞漢語”。然而,如果只是搶購打折奢侈品、當世界的“金主”,得到的將只是“可以從后門進出做生意,但不要從前門進出用晚餐”的待遇。說到底,只有遵循現代文明的普遍性規則,才能更好地融入世界。如果我們留給世界的,只是夾塞排隊的混亂,只是“中國人就餐區”的標牌,這樣的文明形態不惟不能“對人類有較大貢獻”,或有可能面臨“開除球籍”的危險。
魯迅先生曾言,“列國是務,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舉”。在五千年中華邁向現代社會的關鍵節點,“立人”之要在于培育公共精神、涵養公共文明。公共文明的程度,標注著現代社會的成熟程度。只有公共意識這一觀念的水位越來越高,曾讓先賢們橫眉冷對的“國民性”才會向“現代性”不斷進發,走向復興的“中國夢”也才能重塑一個民族的精神高地。
《 人民日報 》( 2013年08月07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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