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稱北京一處80平方米出租房,竟住了25人,引發廣泛關注。18日,北京住建委、規劃委、公安局、衛生局等部門聯合發布通知,規定出租房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單個房間不得超2人,不得分割出租。(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A13版)
借由一起極端案例的震撼,京城群租房的亂象,得以見諸世人。其實,在事件曝光之初,便有聲音呼吁加強對隔斷間、群租房的清理,卻也有人不無擔憂地提醒,勿要剝奪年輕人租床位的權利……如今,“北京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出臺,我們似乎又很難說清,它到底會使事情變好還是變壞。
為何要清理隔斷間和群租房?于此疑問,只要你愿意,就能列出N個理由。比如,此類違規出租房,會滋生種種衛生、噪音、治安問題,自虐且擾民;再比如,房屋被隔斷、群租,也確實違背了針對住房使用、改造的某些法律規定。凡此種種,既滿足形式違法的要件,也因其侵犯公共利益,而造成實質性違法的局面。有鑒于此,整治群租房、隔斷間的政府行動,原本無可厚非。
然而,在很多人看來,禁止將房間分割、群租,必然會令北漂蟻族生活成本大增,很不人性和溫情;更有甚者,索性將此次行動解讀成,“城市治理者為求臉面好看,而強力扭曲那些雖不雅觀卻自發而生的生活景觀”……矛盾之處恰在于此:當一項初衷正確、程序合法的公共政策,無可避免地會傷及一些人的利益,我們又該如何評價之?理想的狀態下,職能部門理當出臺一系列附加的“補償條款”。
顯然,之于“取締隔斷間、群租房”,其補償路徑大致有三。也即,調控商品房租金、供應充足公租房,以及提高勞動力收入。只是遺憾,知易行難,現實語境內,上述途徑皆無突破可能!這也就是說,此次行動,對北漂一族所造成的利益傷害,幾乎不可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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