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小莫/畫
7月5日上午,廣州市紀委召開全市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動員暨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現場會,會議通報,今年上半年全市立案查處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73件73人(含市管干部10件10人),同比上升了102.8%和93.7%。“拿了300多萬元不知在受賄,不知道他們是不懂法還是在裝傻。”市紀委書記王曉玲在會上強調,“希望村官能經得起物質的誘惑”(7月8日《新快報》)。
拿了別人給的300多萬元的村官,竟然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是受賄,還不知道是犯法,是個別官員不懂法、不知法,還是我們的官員法律意識淡薄?其實都不是,這是某些官員在“裝瘋賣傻”。
這些問題官員不是多么的不明白,而是因為他們太明白;不是多么的“憨厚”,而是太“猴精”。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可怕就可怕在他們很精明地去裝傻,去偽裝,有了如此“精明”的裝傻舉動,給我們的反腐倡廉工作帶來的被動是可想而知的。當面對法律裝傻、面對規定裝傻、面對犯罪裝傻、面對民眾訴求也裝傻的時候,他們增加的是明哲保身的機會,裝傻官員會讓犯罪行為成為浮不出水面的石頭。因為他們太善于“傻傻”地偽裝了。
為什么有些官員在工作中愿意去裝傻呢?因為這有著現實的環境。民間有句話叫“傻人有傻福”,這樣的真諦被“精明”的官員們運用得“活靈活現”。他們不是真傻而是真精。正如這個拿了別人300萬元的村官一樣,想必平時工作中他必然是“傻”得可以:面對上級政策,有利于自己會執行,不利于自己就會“傻”一次;面對百姓訴求,有利于自己會解決,不利于自己也會“傻”一次;面對找自己辦事的人,空手者會“傻傻”拒絕,禮品豐厚者則會“傻傻”笑納。當別人送來了300萬元的時候,他是如何“傻傻”接受的呢?
正是因為他們太“聰明”,才會有了一次次“傻傻”的舉動,是“傻傻”的舉動成就了他們的幸福指數。問題官員“裝瘋賣傻”的現象出現,正是因為他們嘗到了裝傻的甜頭,在裝傻的時候,他們可以有肉吃有湯喝。如何才能杜絕裝傻官員的出現?其實很簡單,那就是牢牢扎緊制度的籬笆,不能讓問題官員嘗到“裝瘋賣傻”的甜頭,讓“傻人有傻福”只是一個傳說,如此才能讓那些“傻官員”無處“傻傻”地笑。
江蘇 郭元鵬 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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