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蔬菜、水產品、加工食品問題頻現的今天,中藥材也不再獨善其身。據某環保組織對我國65種常見中藥材樣品進行的檢測,超過七成產品含有農藥殘留,一些樣品中甚至存在禁用農藥。與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相比,部分農藥殘留物超標百余倍。
作為中國傳統醫學對人類的重要貢獻,中藥本是治病救人的,如今卻有可能因為農藥殘留超標,使消費者出現嘔吐及頭暈等癥狀,嚴重的甚至有生命危險。而此次曝光幾乎涵蓋了所有知名中藥品牌,不禁讓人擔心中藥行業就此出現信任危機。
之所以會出現農殘超標,恐怕與源頭不無關系。為了降低成本,部分藥農在種植過程中大量使用農藥,雖然短期內促進了產量增長,卻導致質量與安全問題頻發。“藥材好,藥才好”,一旦藥材自身的質量和安全無法保證,甚至因農殘超標而導致副作用,恐怕再厲害的宣傳都難以讓消費者信服。如此一來,受損的將是整個中藥材行業。
除了種植環節失范,指導標準缺位也導致中藥材行業亂象叢生。我國目前對中藥農殘限量標準很少很分散,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藥的生產。我國中藥行業供貨源頭過于分散、進入門檻過低,必須完善質量標準和安全準入制度,將各種紛繁錯亂的標準統一起來,將落后的淘汰掉,這樣中藥安全才會有堅實的保障。同時,完善提高準入制度,讓企業更正規、更具競爭力,讓更多的“散兵游勇”成為正規軍。規范的操作量化標準和足夠的規模,或許是破解藥材安全難題的途徑之一。
今年5月,李克強總理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今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決定建立最嚴格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
對中藥行業來說,“建立最嚴格的監管制度”必須從源頭做起,建立監管的工作責任制度,改變以罰代管、坐收坐支甚至罰款與部門利益掛鉤的現象,行政執法和責任追究要及時、嚴肅、有力。無論是從增強政府公信力,還是從維護人民利益角度出發,都應該嚴格責任追究,對責任人繩之以法,讓那些無視消費者健康和生命的違規違法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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