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西玉林“荔枝狗肉節”開幕,飽受爭議的傳統節日,在動物保護人士的抗議下,再次被輿論聚焦。確實,廣西玉林人有在夏至日當天“吃狗肉、飲荔枝酒”的習慣,在他們看來,這有助于提高人體抵御疾病的能力。
據新華社報道,“每年這一天,該市要吃掉上萬條狗”。與此同時,這些狗,大部分的來路并不明確,來源十分雜亂。面對動物保護主義者的指責、抵制,玉林市政府出面回應,稱“狗肉節既非政府主辦,政府也從未提倡”。似乎此事就是一民間行為,而當地政府一點責任也沒有。
面對動物保護和當地吃狗肉習俗的沖突,地方政府或許不必介入。但是,也并非意味著,什么也不用管。在“狗肉節”一事上,當地政府部門至少應該查查,這突然涌入的上萬條狗,來源是否合法。
目前,關于動物衛生檢疫和標準,有關法規比較完善,至少已經有《動物防疫法》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兩個月前,農業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犬和貓產地檢疫監管工作》的通知,也要求各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嚴格依照這兩部法律法規,以法定檢疫范圍、檢疫程序和判定的標準,切實做好犬、貓產地檢疫工作。特別是針對調運犬、貓,要求檢疫部門必須逐只按規程實施產地檢疫,逐只出具檢疫證明。
這次玉林狗肉節,當地有關部門,有沒有嚴格依法執行有關法規,有沒有去對那些售賣狗肉的鋪主進行常規的檢查?比如,報道稱,售賣狗肉的鋪主,就沒法出具證明,以示自己售賣的每一條狗,都是合法來源,也符合國家有關衛生規定。如果,當地嚴格執法,狗肉節或許也不會有如此“規模效應”,而每年被殺掉的狗也會大幅減少。
作為多年形成的民間飲食習俗,應予認真慎重對待,這可以理解。但既然短期內無法終結“狗肉節”,那么,當地政府至少要依法行政吧,去檢查一下狗的來源是否合法,并對違法商家進行懲處。
□大白(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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