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57萬社保資金利息的縣社保局局長,原本被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依據(jù)群眾舉報對其立案并辦理了刑拘手續(xù)。僅僅一周之后,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fā)生了。該官員不僅被檢察機關撤案釋放,而且很快又走馬上任交通局局長。發(fā)生在浙江蒼南的這起“官場演義”,究竟唱的是哪出?(6月22日新華網(wǎng))
被刑拘的官員為何匆匆被釋放?備受爭議的官員因何被表彰?被處分的官員緣何能立即走馬上任?一連串的問題,拷問著法律的公正和政府的公信,同時也敲打著公眾原本就已經(jīng)很敏感的神經(jīng)。是群眾的無端猜疑,還是有人在為“連環(huán)局長”庇護。令人費解的背后,究竟隱藏著什么秘密?
沒有不稱職的群眾,只有不稱職的干部。群眾并不是都仇官,也并非都希望看到官員落馬。畢竟落馬官員在落馬前所造成的損失是無法挽回的,黨和人民培養(yǎng)一個干部也是不容易的。但是,官官相護、官方的解釋經(jīng)不起推敲,就難以讓群眾心服口服了。面對群眾舉報,檢方從立案批捕到撤案放人,只有短短一周,讓人看不懂。不足20萬元,不構成犯罪?“直接使用”社保資金利息57萬多元,不屬于挪用?這樣的說辭,似乎無法平息坊間質(zhì)疑聲。另外,官方與民間對黃賢藏的評價截然不同,甚至完全相反。同一個黃賢藏,在任社保局局長一職時,官方表彰其先進,群眾舉報其違法亂紀,究竟是受表彰的模范?還是涉嫌腐敗的污吏?是模范,為何被刑拘?又為何匆匆釋放不了了之?這似乎,令人費解。從衛(wèi)生局局長,到社保局局長,再到交通局局長,黃賢藏的“連環(huán)局長”任命背后,有著爭議,更有著不解。而官方的解釋依然是“程序都按照我們政府任免的一套程序。”程序正確不代表工作合法合規(guī)!斑B環(huán)局長”穩(wěn)坐官位的背后,讓人好奇,又讓人似乎焦慮。而這種焦慮,正是當前干部任用和反腐倡廉需要重點關注和解決的問題。
我們常常說,干部的權力是人民給的,就必須為民履職、對民負責。但是,在一些地方、某些官員那里,“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只是掛在嘴上、貼在墻上、行在文中的美麗的幌子。當面一套、背后一套,臺上一套、臺下一套,是一些干部最習慣也最拿手的把戲。明明是貪官污吏、臭名昭著,但依然能夠官運亨通,依然可以振振有詞,大表決心、大獻忠心。兩面性、雙面人的背后,說到底,還是權力張狂不受約束。權力一旦失去控制,一切的程序、制度、規(guī)范,只能成為附庸或幫兇。為何民間官聲極壞的官員,卻能被評為模范先進,不能說是制度的不完善,而只能說是對民意的不尊重,所謂的程序、制度、規(guī)范,只不過成了走過場。而明明違法犯罪的證據(jù)確鑿、事實清楚,還能在“程序”的掩蓋下,一路綠燈、官運亨通,這已經(jīng)不是簡單的制度游戲,而是玩弄權術、踐踏民意、褻瀆法律了。
戴著腳鐐跳舞,永遠無法跳出絢麗的舞蹈。權力綁架法律,也不會讓法律的尊嚴得到彰顯。要想還社會以公平正義,要想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只有給法律松綁、為制度釋壓,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一個“連環(huán)局長”還好辦,而若整個社會都陷入了權力“連環(huán)計”,就真的很危險、很嚴重、很可怕了。因此,“打老虎”、“捉蒼蠅”,必須先從規(guī)范權力運行、凈化官場生態(tài)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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