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海南省?谑协偵饺嗣襻t院原院長吳邦發完成了歷時3個月的培訓,被送入海口監獄職務犯罪監區服刑。人到晚年,卻開始獄中生涯,吳邦發悔不當初:那時,要是能管住自己的貪欲就好了。(2013年6月20日《人民日報》)
記得晉代人吳隱之任廣州太守時,在廣州城外見一池泉水名“貪泉”。當地傳說飲了貪泉之水,便會貪婪成性。他不信這些,照飲不誤,飲后還寫了一首詩:“古人云此水,一歃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彼谌纹陂g,果然廉潔自律,堅持了自己的操守。假如吳邦發也能有這樣的“定性”,恐怕就不會落到今天這種地步。
最吸引眼球的是,案發時,吳邦發已從瓊山人民醫院院長的職位上退休兩個月了。他本以為離職后就一了百了,可以安心頤養天年,沒想到卻總是心神不寧,疑神疑鬼,還時常做噩夢。結果是噩夢成真,吳邦發被“請”到紀檢部門接受調查。由此也引發了他11年的牢獄生涯。
筆者感到,吳邦發案也再次表明,腐敗沒有安全港。正像古人所告誡的那樣,“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要知道“人在做,天在看”、“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紙里包不住火”、“雪里埋不住死孩子”,吳邦發退休兩個月之后,反腐利劍仍然把他釘在了腐敗的恥辱柱上,就是最好的佐證。
特別是時下有的黨員干部,之所以在臨近退休或離任的關頭心理失衡,晚節不保,沒有站好最后一班崗,就因為認為年齡到杠、職務到頭,“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私欲逐漸膨脹。自以為手段高明,無人知曉;或自恃德高望重,無人猜疑;或者抱著“冒險一次,享受終生”的念頭,企望通過“博”一把來“安享晚年”。吳邦發案中就有這樣的“情景”。據辦案人員介紹,就在吳邦發退休前幾個月的2011年初,他的貪欲還沒收斂,收了一筆5萬元的好處費。
由此可見,對于腐敗分子來說,即便是正常退休了,也不屬于安全著陸,因為他們身上帶有的“定時炸彈”,說不定什么時候被“引爆”。所以,對于手握重權的領導干部來說,無論何時何地,都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珍惜黨和人民給予自己的榮譽和地位,小心謹慎地走好人生的每一個臺階,愈到身退之際,愈要“珍重晚來風景好,黃花老圃殿高秋”,時刻提醒自己“慎終如初”,擺正好心態,做個坦坦蕩蕩的官,做個名留身后的官,做個堅持清白到底的官,為自己的職業生涯劃上一個圓滿的句號。這樣退休后,才能含飴弄孫,其樂融融。
在這個意義上說,人生第一大戒就是要“戒貪”。要切記“山林再大,也經不住野火的焚燒;江海再深,也灌不滿一只有漏洞的酒壺”,人一旦被貪欲“附身”,就會像大廈失去了支柱,大壩動搖了根基一樣,必然帶來生活上的腐化、道德上的墮落、法紀上的失范,其結局是不言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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