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正在籌備之中。據接近人社部人士表示,此次制定的公務員薪酬改革方案,重心將在于提高基層公務員待遇,最主要的兩個任務,一是規范公務員地區附加津貼制度;二是完善職務和職級并行的薪酬制度。(《21世紀經濟報道》6月19日)
此次公務員薪酬體系改革,是在2006年實施的上一輪改革的基礎上做出重要調整。從報道看,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值得期待———
一者,七年前的那一輪機關工資制度改革,頒布了現行的《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其工資標準強調職務與級別,即當多大的官,拿啥級別的錢;級別越高,薪酬越多。但對基層公務員不公平,會“引領”他們都去擠行政職務晉升的獨木橋。但是,能夠從普通科員最終晉升至正處、正廳級官員的畢竟是鳳毛麟角。而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規定,薪酬高低不再“唯職務論”,屆時,有些人即便當不了多大的官,工資也不會低。
二者,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旨在規范津貼,縮小中西部差距。由于各地區、各部門資源、財政狀況不同,津貼、補貼發放額度也不相同。目前省與省之間最高和最低津貼相差3-4倍。所以,調控地方津貼補貼,可以縮小公務員地區間收入差距,解決公務員分配領域的內部公平問題。
毫無疑問,新一輪薪酬改革讓更多的公務員體驗到更為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看到了漲薪的希望。但是,公務員薪酬改革,不能“只言漲”,而“不談降”。公務員薪酬改革不僅要彰顯公平合理與科學的原則,還要體現賞罰、獎懲分明的原則。對于那些考核合格或優秀的公務員而言,薪酬應該漲漲。但也有一些公務員工作不稱職;有的“吃空餉”;有的長期偷偷在外開公司;有的在單位混日子……像這些公務員即便不辭退,但也不能憑其老資格,占盡薪酬改革政策的光。
薪酬改革,一定要破除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薪酬能升不能降等沉疴積弊。在新一輪薪酬制度改革中,要濃墨重彩進行制度設計,對那些不作為、無作為,甚至不在崗、不稱職的公務員,要降低他們的薪酬,甚至剔除出公務員隊伍。如此,薪酬改革才能更公平合理,更能激發廣大的公務員積極向上,一心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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