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出現的畢業生就業難,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經濟單元不足和社會創造活力不夠,無疑是重要原因之一。再次通過宏觀政策調整,鼓勵公務員、事業單位干部職工轉崗創業、“下!苯浬蹋蛟S是拉動就業的不錯選擇。
“下!币辉~時代烙印鮮明,上世紀80年代開始時髦。與其相伴隨的,是一種叫做“停薪留職”的特殊勞動關系。停薪留職給了“下!备刹孔畲蟮年P照,打消了他們的后顧之憂,對引領社會風氣、激發時代創造活力起到了重大作用。但隨著全民經商意識的形成,以及干部 “下!睅淼墓偕滩环帧嗔ぷ獾葐栴},國家逐漸封住了停薪留職的口子,其后頒布的《公務員法》及實行的事業單位聘用制度,都取消了停薪留職相關規定,大規模的“下!背背蔀檫^往。
但是,如果能夠剔除官商不分、權力尋租的惡瘤,鼓勵公務員、事業單位干部職工新一輪“下!,是能夠預見其積極意義的,F行的招考選拔制度,使大批優秀人才從事了行政管理等工作,而他們中的許多人,其實有著自己獨特的技術專長,“下!边M行技術性創業,對干部隊伍當然會造成一定損害,但對于整個社會的創新、進步,卻未必是壞事。特別是經過若干年的工作后,他們對自己的優勢會有更好的定位,對社會架構和社會需要會有更加透徹的了解,“下!眲摌I的思考一定會更加成熟,成功率也會更高。
這里的關鍵,是應該對其“下!毙袨檫M行追蹤評定,鼓勵技術性創造,反對“公權效應”,特別是應關注其行為是否擾亂市場競爭秩序,影響社會公平正義。
近年來,許多地方從發展實踐出發,也進行了相關的探索。如2010年,我省也曾出臺文件,提出機關公務員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職工,如果到民營企業工作,可以帶薪離職,還可以保留人事關系。之所以出臺這樣的規定,是由于近幾年山西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迅速,當年民營企業已近50萬家,中等規模以上的民營企業人才缺口達到4.5萬多人,而另一方面,機關中又存在人浮于事的情況。這個規定在當年與各地類似政策一樣,雖引發一些爭議,但初衷和效果都是應該肯定的。
不過,我們也能想到,即使出臺鼓勵性政策,大規模的“下海”潮也不一定能夠重現。一是現在競爭激烈,創業越來越難,空間越來越窄;二是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干部含金量極高,難以輕易割舍;三是當年許多“弄潮兒”失敗后復職無門,以一時之勇承擔了社會變遷的成本,至今陰影猶在。
綜上所述,筆者的粗淺結論是:應以更好的制度設計,推動社會再興“下海”潮,讓新的創造源泉激情噴涌,從而有益于經濟成長、社會就業等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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