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溫州市洞頭縣紀委的官方微信“反腐平臺”收到一條最新微信舉報:一企業在大額招投標中涉嫌違規操作。這也是該縣首創微信舉報后,收到的第14條舉報信。今年3月28日,洞頭縣在全國低調試水官方微信舉報平臺,接受社會各界對政府及官員違規違紀、黨風黨紀、三公消費、政府效能等方面的投訴舉報。目前,“洞頭紀委舉報平臺”已經運行兩個多月(6月17日《工人日報》)。
微信因更具及時性和互動性,成為眼下炙手可熱的即時交流平臺。2013年1月15日晚,騰訊微信宣布已達到3億用戶,“微信”軟件的影響力和號召力不斷增強。
今年2月,珠海金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總經理周少強在某高檔會所的“工作晚餐”被網友曝光了現場照片。不到一周時間,相關微博轉載超過20000次,網絡媒體報道近1000篇。身兼珠海格力集團黨委書記和總裁、市屬企業珠海金融投資控股公司總經理多重身份的他又多了一個并不光彩的綽號——“學酒哥”。據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觀察,“學酒哥”事件的曝光發源于微信朋友圈。“防火!防盜!防微信!”網友在此事曝光之后發出驚呼。
近年來,我國反腐機構抓住網絡帶來的機遇,順勢而為、積極引導,充分發揮網絡的正面效用,實現了反腐與網絡的良性互動。有人認為,通過網絡反腐,開辟了反腐新渠道,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一個新平臺。同時,通過網絡這一全新的形式進行反腐,拓寬了公眾話語權,是公民行使監督權利的一種便捷途徑。更有人認為,網絡反腐是讓公民平等參與國家管理的有效方式,是還政于民的一種體現。所以說,重視網絡反腐,就是重視公民的監督權,這種監督,比自上而下的監督力量更重要,比其他舉報形式更便捷。
但我們也要看到,雖然微信即傳即回的優點勝于其他網絡溝通方式,但這并不意味著微信就是一種理想的反腐舉報平臺。回頭看看當年雨后春筍般涌現的政務微博,至今仍在發光發亮的并不多。有的因為長期不更新,成了“僵尸”;有的看似活力十足,卻總像是自說自話,離“為民服務”相去甚遠;更有甚者,索性關閉評論功能,成了“面子工程”。
如果微信“反腐平臺”也像有些地方政府開設的投訴網站、政務微博和電子信箱等,只是一種擺設,舉報信息和建議長期無人回應,群眾反映問題不能及時解決,不但起不到統一和公布舉報平臺的作用,還會讓群眾對政府工作失望、不信任,不僅公眾會受到羞辱,政府的公信力也將受到損傷。
所以,微信“反腐平臺”要想走得長遠,“微”出功效,必須精心運作、規范管理,樹立“威信”。要及時與群眾就舉報內容的辦理等情況進行良性互動,及時追蹤舉報內容,對一經核實的腐敗問題嚴懲不貸,這樣才能真正發揮微信反腐的作用,使其成為一把新的高懸在各級干部頭上的利劍。否則,終究也不過“舊酒裝新瓶”,變成另一種形式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