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5歲的咸陽姑娘寧阿娜考上公務員,被咸陽市人事局錄用分配到彬縣公安系統工作。如今12年過去了,這個當時的幸運兒已經37歲,成為人母,仍然是靠干臨時工過活。6月5日下午,說起這12年的遭遇和無奈,寧阿娜滿眼噙淚。(6月8日《華商報》)
在眾人的羨慕中考取了公務員并當上人民警察的寧阿娜,12年了卻并未在彬縣公安局上一天班。從2001年起,寧阿娜往彬縣人事局、公安局先后跑過數十趟,人事局的答復是:找公安局解決,公安局的答復一直是找領導解決,而當年的知情領導早已調往外地工作。
12年后寧阿娜錄用一事,用人單位和寧阿娜本人各執己見,。用人單位彬縣公安局對媒體的回復中稱:寧阿娜是2001年考錄的,但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我局報到,這么多年自己背著檔案在其他單位上班,應自負責任。寧阿娜本人表示12年來她一直在為上班而努力著,她不可能不去報到而放棄這個當警察的工作,由于長時間不能上班沒有收入,她只好打臨工,再說,即便是她不去報到,這12年來難道組織人事部門就不按規定辭退她嗎?
我國公務員制度迄今已建立18年,公務員法也已實施5年了。公務員考試規模越來越大,涉及范圍越來越廣,社會關注程度也越來越高。但是,由于我國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起步較晚,發展速度較快,缺乏足夠的經驗積累,導致該制度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存在一些不盡如人意之處。
陜西咸陽姑娘寧阿娜考取公務員12年未能入職參加工作,就表現出我們的考試錄用制度是存在缺陷的,考試錄用的周期長、成本高。現行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沒有實行全國統一規范,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之間的考試成績互不認可,這不僅使廣大考生的求職空間大為縮小,而且無形中為用人單位錄用優秀公務員設置了障礙。
要想解決這一問題,規范公務員錄用程序,加強公務員錄用制度的監管是關鍵。試想如果各地的公務員錄用都有一套完整的體系,又怎么會出現領導外調耽誤錄取的事情呢?如果我們的監管到位,又怎么會出現各方面條件都符合要求的公務員錄用后不去上班而無人問津的情況呢?因此,積極創新人事考試服務理念,推進人事考試體制機制創新,努力建立科學有效的公務員考試錄用機制,營造良好的用人環境,助力中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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