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央批準,《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今日公開發布。這兩部黨內法規的制定和發布,對于推進黨的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013年5月28日人民網—人民日報)
黨內法規是黨的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學的黨內法規決定著黨的興衰成敗,也關系國家的前途命運。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有法度。黨的十八大對加強黨的制度建設作出重要部署,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對做好黨內法規工作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制定條例》及《備案規定》的制定與發布,符合從嚴治黨管黨、提高執政能力的現實需要,使黨有了第一部正式、公開的黨內“立法法”,對推動以黨內法規建設為核心環節的黨的制度建設,提高黨內法規制定質量、構建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提升黨的建設的科學化水平,豐富拓展執政黨建設的新路子,意義非同尋常。
應該說,中國共產黨歷來高度重視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規章制度,黨內生活的一些主要領域基本實現了有章可循、有規可依。但是,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黨內法規建設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比如一些黨員干部的黨內法規意識比較薄弱,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統籌規劃不夠,制定工作滯后于時代發展和黨的建設、黨的工作實踐,有的黨內法規質量不高、針對性操作性不強,一些黨內法規執行得不夠好、落實得不到位,等等。這次中央以正式條例規范黨內法規的制定、備案并公開發布,明確黨內法規的地位和性質,實際上也是對全黨的一次法制教育。
黨內法規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開展工作、從事活動的基本遵循。黨內法規姓“法”,就必須通過一定的程序反映黨員和人民群眾的意志、利益,體現客觀規律。這就要求在執行和落實的過程中,充分發揚民主,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全面掌握實際情況,認真總結歷史經驗和新的實踐經驗,充分了解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意見和建議,切實解決一些地方存在的閉門造車、脫離群眾、脫離實際、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以及由此導致的一些黨內法規質量低,甚至存在與國法、黨紀相沖突和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提升黨內法規制定的前瞻性、民主性、科學性。
再好的制度離開落實,只能是擺設;再嚴的法規,不去執行,也將失去權威性和嚴肅性。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黨內法規亦是如此。為提高黨內法規的執行力,新出臺的《制定條例》對黨內法規的制定權限、制定原則、規劃與計劃、起草、審批與發布、適用與解釋、備案、清理與評估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備案規定》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的原則、范圍、期限、審查、通報等提出了具體要求。按照上述規定,黨內法規頒布實施后,要提高知曉率,以公開發布為原則、以不公開發布為例外,充分發揮黨員群眾的監督作用;要加強備案、清理與評估,該廢止的廢止,該修改的修改,該糾正的糾正,該追責的追責,杜絕“紅頭文件”打架等問題,更好地維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系統工程,不是一朝一夕或一蹴而就的事情。做好黨內法規制定、備案的落實工作,必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規劃、科學部署、廣泛宣傳、狠抓落實,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等行為,絕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現象,努力在全黨形成重視、學習、遵守黨內法規的濃厚氛圍,不斷提高黨的先進性、純潔性以及民主化、科學化水平,有力保障中國共產黨實現長期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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