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中央紀委獲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5月12日新華網)。
一條區區40字的消息,讓數月前公眾高度關注的一則實名舉報有了初步結果。這既體現了黨和國家反腐敗的決心和意志,也兌現了中紀委鼓勵實名舉報的號召和嚴肅查處的承諾,給社會各界以信心。新華微評稱傳遞了一種推進實名舉報的正信號,是恰如其分的。
然而,反觀劉鐵男案的發展過程,我們也應當看到其中的處置不當之處。那就是,在《財經》雜志副主編羅昌平實名舉報劉鐵男涉嫌偽造學歷、與商人結成官商同盟等問題的當日,國家能源局新聞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上述消息純屬污蔑造謠,并稱,“正在聯系有關網絡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正在報案、報警。將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處理此事。”
看到有人舉報部門領導違法違紀,國家能源局立馬就坐不住了,急于奮起“護主”,現在看來這是多么不嚴肅、不負責任的行為!毫無疑問,這種毫無根據的盲目“護主”行為嚴重損害了該部門的公信力,說的嚴重點,也嚴重損傷了政府的整體形象和公信力。其實,道理十分簡單,類似的“護主”既沒有事實依據,更沒有法律依據,邏輯上也是講不通的。特別是在官員被舉報涉嫌個人違法犯罪,而主要不是由職務行為更不是以單位名義實施時,一見有人舉報,單位就以組織名義進行斷然否定,這是非常武斷的,也是蠻橫無理的。
一方面,單位領導多半并非自始至終都工作在同一單位,而是從其他單位“空降”來的,現所在單位不可能完全了解此前的狀況,因而沒資格也無法保證其清白;另一方面,官員除了職務行為外,還有許多自己的私人活動空間,其單位更無法保證他在私人空間不做違法違紀之事。既然單位對領導的活動無法知曉,更無法保證其清白,急于“護主”的荒唐就再明顯不過了。事實上,無論部門說的多么言之鑿鑿,百姓都是不會相信的,至多不過是一笑了之,心中反問:你有什么資格為領導“打保票”啊?“護主”的話音未落,就被證實涉嫌嚴重違紀,這是極具諷刺意味的,不知當時信誓旦旦地言稱“純屬污蔑造謠”的新聞發言人現在做何解釋,以什么理由圓這個場?
與盲目“護主”相對應的是盲目“護犢”。一些單位在遇到下屬或員工被舉報、揭發違法違紀或其他不當行為時,首先想到和采取的措施也往往是“斷然否定”。即使在沒有進行任何調查核實的情況下,也往往傾向于否定的結論,甚至很少留下回旋余地,結果造成一定的被動,影響單位形象。無論是盲目“護主”還是盲目“護犢”,都是缺乏實事求是嚴謹作風的結果,也是應對公共輿論缺乏理性的表現。往深層講,這也是拒絕社會監督的不良表現,與尊重民意、權力透明的現代法治理念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