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農村報》報道,“廣東揭陽27歲官員接替其父出任副縣長”。年輕官員叫江中詠,父親江俊驅是揭東縣原副縣長,2011年11月轉任揭東縣政協副主席,與此同時兒子江中詠當上了揭東縣副縣長。
報道稱,江中詠“四五年光景從辦事員到副縣長”;父親之外,“岳父是揭陽市地產大亨”。四五年光景從辦事員升到副縣長,有沒有違法違規之處,現在還很難作出判斷。有背景是真的,但人們也可以反駁說:難道官員的兒子、地產大亨的女婿就不能從政了?但這種父下子上的安排,很容易被公眾看作“子承父權”、“接班”。
問題的復雜性還在于,類似情況并非僅此一例。昨日亦有新聞稱,湖南耒陽市原市長王禮忠之女、1982年出生的王卿去年底由耒陽招商局局長提拔為耒陽副市長,至今未公布簡歷。而在幾天前,湖南湘潭“火箭提拔”的27歲副縣長被提名免職,而其父為湘潭市某區人大常委會原主任。
按理講,官員子女作為公民一分子,有選擇從政的權利。對于“權力世襲”的指責,有關部門蠻可以出具一份辯護狀:他們能力強,“火箭提拔”也正常,況且程序合法。
但事實卻不是這樣。一些官員子女及親屬的升遷路徑,總是每隔一年半載甚至三五個月就轉崗與升遷,每個崗位都是蜻蜓點水,他們能夠做出什么業績政績?就算是在程序上,說來也是“瑕疵”百出。公權力的公信力流失了,合法性被侵蝕。
而且這并不僅僅是一個如何向公眾作出說明的問題,這些事實展現了一個危險的傾向——基層權力的家族化,這實際上是基層政治生態的一個毒瘤。北大社會學博士馮軍旗在其博士論文《中縣干部》中,在縣域政治中,往往存在由血緣與姻緣構筑的政治家族網,這個網絡不斷擴大。按照《公務員法》,我國縣鄉一把手都自外派來,但政治家族卻織成了一張網,結果就是人們說的“過江龍”斗不過“地頭蛇”,其實質是基層社會治理陷入混亂或受到梗阻。
對于基層權力家族化的問題,古往今來人們都深惡痛絕,“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等民諺,深刻述說權力固化的危害和人民的不滿。對此現象不可小看,不要僅僅把它們看作現實中“不盡如人意”的瑕疵。對媒體曝光的問題,不要不以為然,不要輕描淡寫。必須下決心搞清楚此種現象已經到了何種程度,必須阻止此種現象的蔓延,理由就是:建立權力獲得的正當性,扭轉人們對權力形象的判斷和想象,確保權力姓“公”不姓“私”,掃清基層治理的障礙。
為此有必要在從政倫理與制度兩個層面上,對官員子女從政、升遷作出進一步規范。我國的公務員回避制度仍有改進空間,具體如何改,可以公開討論,求得共識。那種同一級職務父下子上的情況,還是不要再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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