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已經被免職了,下午還在簽字報銷。16日上午,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紀委在其官方微博上通報的一起案件的這個細節,令網友直呼意想不到(據4月17日《成都商報》)。
上午被免職,下午還在簽字,聽起來荒唐。但荒唐的事居然發生了,其暴露出來的深層機制問題,卻并不好笑,也不是可以一笑而過的事。
上午被免職,下午還在弄權,說明權力的交接存在空當。干部的職權本應是一體的,有職才有權,職位沒了,權力應該同時發生轉移,理論上不應該有一分一秒的延遲,更別說半天了。同時,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職權自有其延續性,前一個離職了,后一個隨時跟上。即使一時沒有新人補位,也需要明確該項職權代行的機制,如明確他人代行,或由班子成員集體民主決定。只要實現無縫銜接,不給權力的運行留下空白地帶,就不怕官員“戀權”。
上午被免職,下午還在弄權,也暴露出權力的交接不夠公開。試想如果單位的新舊領導交接是在全體職工見證下公開進行的,還有人會在下午去找上午被免職的領導簽字嗎?即便卸職領導簽了字,財務部門還會執行嗎?權力交接不公開,信息掌握不對稱,難免會出現領導上午被免職,下午簽字還有效的尷尬。在當今時代,實現權力交接公開化并不是件難事,傳統的公告欄,流行的網絡平臺,還有時新的手機短信,都可以輕而易舉地把領導更替的消息第一時間傳遞給每一位職工,乃至下屬單位和關聯部門。在這種事上,只有不想做,沒有做不到。
財務審計的不作為、不當作為也會為領導突擊弄權留下口子。領導正確運用手中的權力,需要來自方方面面的監督。其中,嚴密的財務制度就是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除了單位內部的財務監督,來自外部的審計監督,也是及時發現問題、遏制領導弄權的一種有力手段。如果沒有報銷流程中各環節的疏忽懈怠甚至主動配合,突擊報銷又怎能得逞?如果審計人員監督到位,眼里不揉沙子,卸職領導怎會拿無效的簽字去蒙事?財務人員又怎敢對這種明擺著的“問題報銷”隨便放行?除非,他們是“問題官員”的利益共同體。
當然,“領導一換、政策就變”的執政模式,也是反思卸職領導突擊弄權事件時不應忽略的一點。領導個性不同,風格各異,他履職時不可避免帶有個人的風格和色彩。但是一個單位,尤其是承擔公共職能的部門,其政策必須具有連續性,不能因領導個人好惡而隨意改變,這樣才能保證公共事業和公眾利益受到最小損失。單位領導卸職前后突擊“辦事”的并不少見,正說明了那些單位行政決策的隨意性、個人化,與依法行政的理念背道而馳。這種理念的滋生蔓延就是突擊弄權者的思想溫床。
如今,露餡的官員已被查辦,隨著這一案件的曝光,這一突擊弄權的個案已成為全社會的笑料。可笑的是果,可怕的是因。如果應該為之臉紅的人仍然無動于衷,放任生出“惡之花”的機制、觀念土壤繼續存在,毫無疑問,我們生活中還會開出更多、更妖艷的“惡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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