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刑13年的四川巴中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兼平昌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譚博榮,日前發出懺悔聲音:如果我是一個普通老百姓,他們還會送錢給我嗎?如果我手中沒有權力,那些人還會為我鞍前馬后跑來跑去嗎?如果那時身邊有一個真心朋友提醒幾句,我可能會懸崖勒馬,不至于越陷越深,直至墜入犯罪的深淵。
我國法律法規雖然不是十分的健全,但也絕非“掩耳之鈴”。再說了,全國各地針對中央的方針政策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監督措施也不在少數,可官員腐敗為什么還是“前腐后繼”?“東窗事發”“真心懺悔”時,為何總抱怨“無人提醒”呢?竊以為,他們不僅僅是讓權力迷失了方向,讓利益蒙住了雙眼,他們還用“無知”詮釋了什么叫“人生破產”!
說起“提醒”,近些年來,黨和國家無時無刻不在提醒和監督著官員:黨政干部存在傾向性問題時進行過“行風監督”;處理組織人事和熱點問題時進行過“重點告誡”;逢年過節和節日慰問時進行過“預警提示”;重大事項和活動開展時進行過“廣泛宣傳”……各級組織可謂想盡辦法:調整和配備紀檢班子,實行干部重大事項申報制度,推行黨風廉政誡勉談話,發放“廉政提醒書”等等,很多城鄉公共場所還豎起了“廉政警示牌”,聘請了社會監督員,發送“廉政短信息”,開通舉報“綠色通道”……凡此種種,不一而足,這樣的“提醒”,莫非還不足矣?
如此看來,貪官們懺悔的話語聽起來似乎令人同情,可骨子里還是把犯罪的動機和根源推向了社會。當下,中國社會經濟跨越發展,各地官員都想在這難得的機遇和挑戰中創造“政績”,制造“財富”,初衷無一例外都是好的,都是為了更好地改善當地百姓的生活環境和生存狀態。然而,部分官員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成了“一次冒險”,在重大利益面前,甘做權力的“奴仆”,背棄信譽,放棄原則。久而久之,欲望膨脹了,甜頭嘗多了,法律法規也就熟視無睹了。若真的有人“提醒”一句:“你是父母官,人民公仆,該對得起人民,對得起一方”,被欲望熏昏了頭腦的官員會這樣狡辯:“我知道自己該做啥,不需要有人提醒!”
“不需要提醒”與譚博榮的“如果有一個真心朋友提醒幾句,我可能會懸崖勒馬”形成了鮮明比照。筆者相信,譚博榮那高墻一隔的懺悔是發自內心的,因為,他曉得“隨著職位的升遷,手中的權力讓我迷失了方向”,曉得“面對誘惑的時候,心存僥幸”,曉得“自己走了一條最愚蠢、最虧本、最悔恨的犯罪之路”。從他的“心理路程”中,我們不難看出,官員的貪婪,很大程度在于對黨不夠忠誠,信仰不夠堅定。以權謀私、貪污受賄就是違法,身居高位的官員們豈能不懂?然而,當他們面對眾多誘惑的時候,卻被小學生都會做的這道“算術題”難倒了。
所以說,人生最大的敵人還是自己。說白了,官員“直路彎走”,并非缺少“向導”,“勤政廉政”國家三令五申,警鐘長響。多年來,國家法律法規在提醒,中央無數禁令在提醒,各地規章制度在提醒……官員若真能常浴“清風”、常思“勤政”、常敲“警鐘”,即便“誤入歧途”,“懸崖勒馬”,又何須有“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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