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網民蔑稱為“表哥”的楊達才經查嚴重違紀并涉嫌犯罪,被開除黨籍,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月23日新華網)。
楊達才被查實涉嫌違紀和犯罪,印證了網民的質疑,也說明執法執紀部門并沒有對他采取完全包庇的態度。但是,人們的疑惑還有不少,正如一些網民評論的那樣:楊達才涉嫌違紀犯罪為何沒有早點被發現和查處?為什么紀檢執法部門的敏銳性總是會落在網民和輿論的后面?反腐靠網民是長久之計嗎?等等。
這些疑問,可以看作是公眾對于當前“反腐”工作的質疑。確實,楊達才案再次暴露了當前我國懲治和預防腐敗機制方面客觀存在的尷尬,值得深入反思。不過,“反腐”的尷尬其實還只是此案所暴露的問題的一個方面;問題的另一個方面似乎容易被公眾和輿論所忽視:此案也暴露了當前官場的“倡廉”機制更加疲軟無力。
“反腐倡廉”常常被相提并論,但實際上,“反腐”和“倡廉”既相輔相成,又各有側重,不能完全混為一談。“反腐”是一種雖然必不可少卻相對消極的手段,僅僅依靠嚴厲查處腐敗分子來“殺一儆百”,并不足以真正達到政治清明、政府清正、官員清廉的目的。倡導廉政,促使官員和社會公眾都形成對清正廉潔的強烈認同,樹立起以人為本、公平正義的共同信念,使廉潔成為官員和公眾的自覺行為,更是促進社會風清氣正所必不可少的。
楊達才涉嫌嚴重違紀乃至犯罪,卻長期身居高位,頤指氣使,這固然暴露了反腐神經一度麻木失靈,查處不力,但他渾身名牌,好戴名表,在人命關天的事故現場居然還若無其事,大擺官威,更說明他在主觀認識上,似乎根本不知以人為本、公平正義、誠實守信、勤儉樸實等廉恥觀念為何物,暴露了他對廉政風尚的毫無認同,這不能不說是“倡廉”工作的失敗。
楊達才只不過是個偶爾撞在槍口上的“倒霉蛋”而已。實際上,像他這樣價值觀念錯亂,以丑為美、虛偽虛榮、貪得無厭、不知廉恥為何物的人為數不少。一些官員口里背誦著各種廉政教條,但陽奉陰違,內心里崇尚的正是紙醉金迷、升官發財、以權謀私、飛揚跋扈等腐敗消極的生活方式。“倡導廉政”在他們眼里只不過是不折不扣的形式主義,甚至是掩蓋自身罪惡的遮羞布、用以欺上瞞下的道具,這不可不謂是“倡廉”之痛。
大會小會的宣講強調、形形色色的學習教育、疊床架屋的規章制度等等,如今“倡廉”的方法不可謂不多,活動不可謂不多,投入不可謂不大。但在有些官員那里收效甚微,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這些方法本身走過場、搞形式的居多,難以深入人心;其次,“反腐”存在欠缺,對權力的監督約束不力,使得“老實人吃虧”,廉潔自律的反而往往遭到排斥,官場形成“逆淘汰”,這自然都會使得“倡廉”工作事倍功半,難以服人,難以真正為官員和公眾接受。
但更令人擔憂的是,“倡廉”成效的不彰,暴露了政府話語權的流失、公信力的喪失,因為,它表明官方提倡的主流價值觀念已經難以得到公眾乃至官員自身的理解和認同,這是比腐敗現象猖獗本身更為可怕的事情。腐敗猖獗,總還可以采取措施去反對和懲治;但若公眾乃至官員自身從根本上就不相信官方所主張和提倡的,那么,這就會更加傷及社會治理體系的根基,就更加難以遏制“禮崩樂壞”、積弊叢生、腐敗蔓延。無論是“反腐”還是“倡廉”,都將徒勞無功,社會將不可避免地滑入混亂泥沼。
所以,透過“表哥”之類案件,我們需要擔憂的并非只是“反腐”的尷尬,更有“倡廉”的困境。而比單純加大“反腐”力度、強化“倡廉”措施更為重要的,是要從根本上刷新理念,倡導真正與時俱進、能夠得到公眾和官員充分理解、認同、信任的主流價值觀念,以重建公權的公信力。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推動風清氣正的官場環境和社會導向的形成,使反腐倡廉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