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5日,網友“90后小李”在天涯論壇上發布一則名為《深圳南聯社區村干部周偉思坐擁20億資產,元芳,你怎么看?》的帖子,稱深圳龍崗街道南聯社區村委會主任周偉思在當地擁有私家住宅、別墅、廠房、大廈超過80棟,豪車超過20輛,估計資產超20億元。2月8日,周偉思因涉嫌受賄罪、行賄罪被執行逮捕。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之中。(據2月19日廣州日報)
一個小小的“村官”居然坐擁“20億”資產,確實令人難以置信。當然,這位看起來很“風光”的“20億”村官在網絡曝光后,迅速因為涉嫌受賄行賄而被執行逮捕,并且該案已有4人被逮捕,真可謂是“見光死”、“連鍋端”。那么,作為反腐敗的一個典型案例,類似的“村官”職務犯罪,我們應該從中吸取怎樣的教訓和反思呢?
小村官也能大腐敗。俗話說,別拿村官不當官。身處基層的村干部,如果單純從政治身份上來說,可能算不得國家干部,但是,由于其同樣有著一定的權力,屬于“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特別是對于一些可能還在公司任職、兼職或處在舊城改造、城市拆遷一線的“村官”而言,其職務犯罪的可能性更大也更危險。一些基層的違法人員雖然職務不高,但涉案金額巨大、影響惡劣,由于發生在群眾身邊,與群眾的切身利益直接相連,因而會給群眾造成最直接的傷害。“小村官”也能“大腐敗”的現象,在基層屢見不鮮,必須引起各級各地紀檢監察機關的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決查處大案要案,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懲不貸。反腐工作就是要以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為切入點,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網絡舉報并非萬能。近年來,隨著信息化的不斷發展和網絡新媒體應用的不斷推進,以及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打造陽光親民務實清廉黨政機關的內在要求,網絡舉報、網絡曝光等,在反腐敗工作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當然,也有一大批貪官污吏,由于經不起網絡暴曬,而紛紛落馬。前文提及的這位“20億”村官便是網絡舉報而落馬的一例。但是,在網絡舉報的相關法律制度體系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的情況下,網絡舉報絕非是萬能的。一方面,網絡上可能存在的虛假信息會混淆視聽,并在某種程度上給黨員干部造成傷害;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黨政官員對負面信息的瘋狂壓制以及對舉報人的打擊報復等現象和行為還時有發生。網絡舉報,固然有其一定的反腐揭黑的作用,但是其畢竟還不完善,還屬于一種事后監督。而反腐敗工作,強化事前、事中監督才是根本,要將關口前移,將工作的重心下移,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要完善好體制內的監督,強化體制內的制度執行、權力制衡,要盡量將腐敗遏制在萌芽狀態,不能一味依賴網絡舉報等。
官商一體易生腐敗。干部不論大小,都有著一定的權力。而權力向來是把雙刃劍,一旦權力與利益聯姻、結盟,便會滋生腐敗。特別是官商結合、官商一體時,一些官員更會在原則和道德的天平上產生搖擺、失去平衡。這十年左右,周偉思同時擁有兩個不同的身份,一是“村官”,從村委會主任到社區工作站常務副站長;同時他還有另一個身份:南聯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長。周偉思作為“村官”及村屬企業的領導者,既是舊改拆遷的推動者,又是舊改拆遷中的利益方,也很容易身陷其中甚至涉嫌犯罪。“村官”兼任村屬企業的董事長或副董事長等,如果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加上村屬企業、股份合作公司等常存在一些管理失范、政企不分甚至家族式經營及控制等問題,以致挪用公款、受賄并損害村集體的利益時有發生。周偉思的蛻變,再一次敲響了權力犯罪的警鐘。習近平當年在柘榮縣考察時就曾告誡官員當官不要以錢為念,要以理想為基礎,“不要看到經商發財而感到悵然若失……如果覺得當干部不合算,可以辭職去經商搞實業,但千萬不要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還要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官商結合必然導致官僚主義”。這樣的告誡,各級各地黨員干部,必須時刻牢記、深刻警醒。
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是人民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因此必須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定“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反腐敗決心,在堅持加大要案大案查辦力度的同時,將查辦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基層腐敗犯罪作為職務犯罪偵查辦案重點之一,依法打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基層干部腐敗犯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無論是誰,只要觸犯法律,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奉勸那些還在貪腐邊緣徘徊的大小官員,不要以身試法,不要貪瀆腐敗,否則,等待自己的只有身敗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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