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在各地暗訪發現,公款吃喝宴請悄然轉到了內部餐廳,有些單位的內部餐廳裝修堪比五星級飯店,還有一些公務宴請化整為零、“隱身埋名”,宴請單位成了一些酒樓最大的機密(1月23日《新京報》)。
中央出臺“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后,各地相應制定了改進工作作風的規定并貫徹執行,公款吃喝之風得到一定遏制。但是,在有的地方,公款吃喝正在轉戰“地下”。有令不聽,有禁不止,頂風吃喝依然有之。
公款吃喝,令百姓深惡痛絕。多年來,從中央到地方,治理文件沒少發,規定沒少出,可謂三令五申,但成效甚微。“官員一頓飯,百姓一年糧”。與公款吃喝的闊綽相比,我國目前還有上億人口處在貧困線之下,流浪街頭,衣食無著者并不鮮見。最讓人痛心的是,前不久河南蘭考一場大火奪走7名兒童的生命,貴州畢節5名兒童在垃圾箱內生火取暖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而一份統計則表明,我國每年公款吃喝支出多達3000億元。這么多錢,如果省下來,能辦多少實事、急事。
不搞公款吃喝,最根本在于自覺。如果不是發自自覺,想吃喝的人總可以找到規避的辦法。最近,一些酒店表面看似車少人稀,宴會大廳客人少了,但小包間卻緊俏起來,關起門來吃;還有的嫌酒店扎眼,索性在單位食堂宴請,躲起來吃。總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照吃不誤者有之,無非是換個“馬甲”而已。
頂風吃喝,為何難以根治?一是不用自己掏腰包,二是“吃吃喝喝不犯罪”的觀念深入許多公職人員之心,即使被發現,頂多是“做檢討”、“費用自理”,無關痛癢的處理根本不足以傷筋動骨,又有幾人畏懼。試想,如果對膽敢公款吃喝的官員摘烏紗帽,還有多少官員敢有令不禁?
在自覺做不到時,外力制約就很關鍵。制度僅僅是一個方面,將公款吃喝公開化、透明化,杜絕暗箱操作;加強審計和監督,嚴格財務管理,規范報銷程序。更為重要的是,需要一劑猛藥整治。去年全國“兩會”,就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公款吃喝入刑”,定為貪污,納入刑法治理范圍,無疑能讓更多官員有所顧忌和收斂。雖然“公款吃喝入刑”尚存爭議,但用重典治理不失為一種必要手段,就像整治醉駕一樣,使飲酒者內心不敢不愿碰觸“高壓線”。
2009年10月,浙江省舟山市中級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判處岱山縣高亭鎮中心衛生院院長傅平洪有期徒刑十一年。引人注目的是,傅平洪用公款為自己吃喝玩樂埋單的44萬余元,被法院全額認定為貪污款。希望此案能夠讓喜好公款吃喝者警醒。
1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紀委全會上強調,要勤儉辦一切事業,要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抓下去。治理公款吃喝必須利劍出鞘,釜底抽薪,謹防一陣風過后“死灰復燃”,謹防換個“馬甲”再出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