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反映安徽蕪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檢法部門在黃山景區五星級酒店內開會,參加會議人員有30余人,登記房間20余間。記者了解到,這次會議是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公檢法及交警大隊召開的聯席會,會議召開的黃山景區五星級酒店距離蕪湖市有數百公里距離。酒店方也透露,會議人員入住的標間價近500元一天,餐價也達到了每桌千元以上。蕪湖市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鋪張浪費的“奢侈會議”一定嚴肅查處,并接受媒體和網友監督。(據12月12日《人民日報》)
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關系黨和人民事業興衰成敗。前不久,新一屆中央政治局專題召開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其中對改進文風、會風方面有著明確而嚴格的禁令要求。中央領導同志更是在改進工作作風方面作出了表率、放出了樣子。但是,在中央嚴格要求改進文風、會風的情況下,卻出現如此的“奢侈會議”,實在令人費解。當然,網帖發出不久,蕪湖市有關部門迅速回應,并已經出臺處理意見,責成相關責任人作出檢查,并在全市通報批評,會議所有費用將由參會人員個人承擔。網絡曝光“奢侈會議”后,蕪湖市政府以積極態度開展調查,并在第一時間公布調查和處理結果,不再是躲躲藏藏“護犢子”,這既顯示了在改進會風的過程中社會監督的重要性,也顯示了政府對待輿論監督更加開放的態度。當然,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但是,筆者感到納悶的是,如此頂風違紀的“奢侈會議”如果不是網絡曝光,又會怎么樣?現實中又隱藏著多少類似的“奢侈會”呢?
在信息化的今天,網絡曝光在黨風廉政建設以及反腐敗工作中,越來越發揮著積極而重要的作用。但是,網絡曝光、網絡舉報、網絡反腐,畢竟只是“事后”監督,而且有關的體制機制還不夠健全、成熟與完善,如果有關領導人對網絡曝光不予理睬或橫加干涉,將會給網絡反腐工作帶來一定的人為障礙,甚至會給曝光者帶來巨大的精神傷害。其實,很多事情能不能做、該不該做,有關部門和官員,不是不知道,也不是不明白,而更多的是習慣使然或明知故犯。就拿蕪湖公檢法部門在景區五星級酒店開“奢侈會”來說,無論是主辦方還是參會者,有誰不知道這是與中央所要求的精神和規定是相違背的,但是,大家依然我行我素、趨之若鶩,說白了,是因為這樣的公款消費、變相公款旅游已經習以為常了。在有關官員的潛意識中,反正花的是公家的錢,不花白不花,花了也白花,借機享受一回、瀟灑一次,何樂而不為?顯然,這其中既有鋪張浪費思想,更多的是本位主義、官僚作風。
毫無疑問,開會是研究與部署工作的重要方式。但是,會該怎么開,很有講究。必須要開的會議,才能開。但是,很多時候,一些部門和領導,似乎將開會當成了家常便飯,有事沒事都要開會、有話沒話都要講話,開短會、講真話、辦實事,在某些官員那里,成了“雞肋”。而在開會之余,發點紀念品、搞些小實惠,更成了一種“特權”享受。更有甚者,假借開會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實。筆者不敢斷言前文提及的蕪湖公檢法部門此次的會議,是不是真的有必要開,也是不是非得要到景區去開,但起碼有一點,這是極大的鋪張浪費,或者說有關責任人已經習慣于這樣的“享受”了。因此,轉文風、會風、作風,首先要從領導者的“頭腦風暴”開始,要下決心肅清領導干部頭腦中固有的形式主義、本位主義、官僚主義等腐朽思想,只有清心凈心,才能正風正行。
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這是確保政令暢通的需要,更是黨員干部的責任和素質要求。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有關制度規范、規定要求,作為黨員干部,必須無條件執行。十八大強調,要嚴明黨的紀律,“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一定要自覺遵守黨章,自覺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辦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駕于組織之上”。中央政治局研究通過的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各級各地黨政部門、黨員干部也必須堅決執行、狠抓落實。應該時刻以黨的利益為重、以大局為重,不允許存在凌駕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不允許存在凌駕于黨規黨紀之上的特殊黨員;反對特權思想,從內心深處將超越法律和制度的“特殊”視為恥辱,為人民盡忠盡責、服務效力。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誰觸犯了法律、違反了紀律,都必須受到嚴懲。離開了這一點,官員違紀違規的“成本”很低,就起不到敲山震虎的威懾作用了。問責不力、隔靴瘙癢,非但不能改進作風,反而會讓風更不正。
俗話說,治病要找病根。轉變作風、治理歪風,同樣需要辨明風向、找準源頭,才能從根本上轉變作風。當然,轉變作風,絕不是一兩次“風暴”就能立竿見影的,也不是口頭上“下決心”、“下功夫”就能奏效的,更不能僅靠網絡曝光等“事后”監督。必須突出預防為主,加強綜合治理,堅持標本兼治,并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從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并以良好的黨風政風,影響和帶動民風與社會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