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廣東今年2月份開展“三打兩建”以來,截至今年6月8日,全省已查結商業賄賂案件677件,正查辦2046件,涉案金額8.05億元,涉及廳級干部28人、處級干部123人。自6月份以來,廣東省紀委又先后公布了至少8名廳級干部正在接受調查的信息。(12月3日《東方早報》)
十八大之后,全國上下迅速卷起了更加猛烈的“廉政風暴”,各地貪污腐敗高官紛紛落馬,反腐力度之大、反腐成績突出令人欣慰。但是不得不說,反腐的成效并不能以查處多少貪官來評判,更不能說查處貪官越多反腐成效就越大。真正有成效的反腐,應該是貪官越查越少,最終達到沒有貪官可查的程度。貪污腐敗分子不查則已,一查就查出一串,這讓我們在為反腐的卓越成績而感到欣慰的同時,也深感憂慮。貪污腐敗成群讓我們看到了反腐形勢的嚴峻性,腐敗的隱蔽性、權力的相互依護、監督查處難度的增大讓我們看到了反腐的艱難性,這些都證明了當前反腐形勢不容樂觀。
當然,反腐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任何時代、任何國家,都有貪污腐敗的存在。我們只有不斷加大力度教育、懲治、打擊,迫使腐敗減少。既要堅決避免貪污腐敗成“一窩蜂”、“扎堆腐敗”的現象,也要努力查處各地區、各行業、各單位的“小蛀蟲”、“大蛀蟲”。要堅決打擊大貪污、大腐敗,堅決打擊敢于貪污腐敗的“出頭鳥。也要堅決查處和打擊小貪小腐,將貪污腐敗扼殺于萌芽狀態,避免生長成大貪污。
習近平總書記提到:“物必先腐,而后蟲生”,生動形象地指出了腐敗產生的根本原因。大的貪污腐敗分子,必定從小貪小腐開始,小貪小腐,也必定是從思想的懈怠和墮落開始。我們常常能感到,在反腐之風吹得緊,查貪查得嚴的時候,往往都能夠查出一大批,在這種情況下,貪污腐敗分子都能夠收斂一些。當風頭過了之后,很多地方、很多干部又開始懈怠。如此一來,一查查一串、屢查屢現、前腐后繼、大查大貪污、小查小貪污、不查不貪污尷尬局面的出現也就不奇怪了。
因此,要避免這種尷尬局面,就必須從小處著手,必須長期堅持不懈、打持久戰,不能有絲毫放松。既要在反腐運動的時候搞好防腐工作,更要在平常工作中緊抓不放。盯準腐敗分子、盯死腐敗分子,讓腐敗分子沒有“市場”,更無洞可鉆、無處可逃。必須對小貪小腐零容忍,從小處著手,拿小貪“開刀”。牢記小貪不除,大貪必出的深刻教訓;牢記貪污不除,亡黨亡國的深刻警示。只有根除小貪,才能避免一查一串,只有消除貪污,才能永葆干部純潔、黨的純潔,才能讓社會清正、人民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