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30周歲的李麗考取公務員才一年半、擔任鄉政府干事僅僅一年,就與男友合謀挪用公款170余萬元。”云南省香格里拉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國華近日對記者說,“170余萬在國家級貧困縣香格里拉可不是個小數目,此案在當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動。”(2012年11月21日檢察日報)
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一個小小的剛剛考取公務員才一年半的鄉政府機關干事,在男友的慫恿下、在利益的誘惑下,居然膽大妄為、肆意騙取巨額公款,過早地結束了自己的政治前途,令人惋惜,更令人痛心。類似的“小干部大腐敗”現象,再次為各級黨員干部敲響了反腐警鐘。
廉潔教育不能松。教育不是萬能的,但是離開教育是萬萬不能的。必須切實加強對公務員隊伍的黨性教育、宗旨教育、廉潔教育,提高其明辨是非和拒腐防變能力。特別是對普通工作人員的教育,不能放松。前文提及的工作才一年半的機關公務員李麗,小小年紀便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失足”,暴露出了對機關干部廉潔教育的缺失。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要抓好黨性教育這個核心,學習黨的歷史,深刻認識黨的兩個歷史問題決議總結的經驗教訓,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堅定政治立場,明辨大是大非。要通過教育,在公務員隊伍中形成“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風氣。
道德底線不能越。做人要有人品,做事要講原則,做官要守官德。公務人員,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必須講求規范,始終堅守道德底線,恪守職業道德,不越雷池半步,不得將權力凌駕于法律和原則之上。一旦超越道德底線,便會拿原則做交易,視法律為兒戲。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要抓好道德建設這個基礎,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做社會主義道德的示范者、誠信風尚的引領者、公平正義的維護者,以實際行動彰顯共產黨人的人格力量。年輕的公務人員,更加應該加強自己的道德養成。各級各地在招錄或選任干部的時候,也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人窮不能志短。可是前文提及的李麗作為國家級貧困縣的一名鄉政府干事,面對巨大的金錢誘惑,未能堅守道德底線,向國家資金伸出了罪惡之手,葬送了自己的前途。對于像李麗這樣的公務員,在相對重要的崗位上工作,尤其應該注意加強道德品行的錘煉,不為誘惑所動,始終堅守道德底線,才是為人做事之根本。
權力監督不能軟。腐敗,不是領導干部的“專利”。只要有權力存在的地方,就有滋生腐敗的可能。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是“小干部大腐敗”的多發群體,原因是現有的監管機制往往只注重大的方面,對一些低職位人員的監管重視不夠,也沒有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其實,腐敗沒有“大小多少”之分,腐敗的發生與權力濫用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與“級別高低”并不直接掛鉤。只要監督缺失,“小權力”照樣滋生腐敗。因此,我們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絕不能“抓大放小”,必須堅持大干部、小職員同樣對待,將所有的權力都納入監督視野。為杜絕類似的“小干部大腐敗”現象,必須強化對權力的監督,要將監督的觸角向基層延伸、向“小干部”延伸。要進一步健全各項行政和財務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對大額公款的支付實行集體研究決定;對各部門經手的資金,實行報賬管理,集中管理;對經手資金的干部實行定期對賬制,防止截留和坐收坐支;定期公開和檢查鄉、村兩級財務,以強化對干部和財務人員的監督制約,規范權利運行機制,從制度上根除犯罪土壤。
2012年11月17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體學習時語重心長地指出,“物必先腐,而后蟲生。”大量事實告訴我們,腐敗問題越演越烈,最終必然會亡黨亡國!我們要警醒啊!這樣的警醒是高度的責任和自覺,更是對全黨全國的告誡。“小村官大腐敗”、“小干部大腐敗”等問題的存在,深刻地警醒我們,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