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海平
2016年12月20日08:46 來源:京華時報
執行難,恰恰是當下制度運行最容易淤塞的部分,也是制度效率的最大殺手。當務之急,在於將規定抓實抓細,使生產安全問題一旦觸動制度“開關”,后續環節就能“帶電作業”。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18日印發?!兑庖姟芬幎恕包h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同時提出,將研究修改刑法有關條款,將生產經營過程中極易導致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納入刑法調整范圍。
“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安全生產,以人為本”等已經喊了很多年,但是,重大生產安全事故仍偶有發生。特別是最近一段時間,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又有抬頭態勢,尤其在煤礦行業,爆炸聲此起彼伏。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就在暗處潛伏,它提醒我們,忽視生產安全就是一種犯罪。地方黨政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行業業務生產經營全部與安全掛鉤、將生產經營過程中極易導致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納入刑法調整范圍、高危項目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事故結案后有關部門要殺個“回馬槍”……從《意見》的這些規定中,公眾不難嗅出創新與嚴管的味道。
“將生產經營過程中極易導致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納入刑法調整范圍”借鑒了“醉駕入刑”的立法思路,無疑是最值得期待的制度創新之一。法律將“醉駕”定性為行為犯,即隻認醉酒駕駛行為,不論是否發生事故。“醉駕入刑”實施以來,社會上醉駕、酒駕的行為已大大減少。把這種思路移植到安全生產上來,將那些雖還未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但存在巨大安全隱患的行為(如存在明顯安全漏洞、拒不整改重大隱患、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等)納入刑法調整范圍,等於將法律規制的關口前移,看誰還敢對安全生產心存僥幸。
一座大廈設計得是否完美,不僅要看設計效果圖,還要看設計方案能否得到不折不扣的實施,最大限度地將設計圖化為實物圖。否則,再美妙的設計也只是空中樓閣,中看不中用。執行難,恰恰是當下制度運行最容易淤塞的部分,也是制度效率的最大殺手。以煤礦安全生產來說,要說紙面制度,都能輯成一本厚厚的書了。譬如,將礦領導與礦工捆綁,規定“領導下井”,有的地方甚至還把“領導”概念延伸到地方行政領導身上,結果如何?一陣風之后,媒體記者暗訪發現,該規定在某些地方已成一紙空文?!昂⒆印彪b生不管,不成為“野孩子”“壞孩子”才怪!
《意見》拿出從嚴治理的最大決心,從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到生產企業,環環相扣,一一為他們劃定“責任清單”,力度前所未有。可以肯定的是,相關規定得到多少執行,我國安全生產的局面就將有多大改觀。當務之急,在於將規定抓實抓細,讓制度自帶運行、修復功能,使生產安全問題一旦觸動制度“開關”,后續環節就能“帶電作業”,真正為老百姓編織一張安全防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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