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峰
2016年12月14日11:13 來源:青海日報
當前有一種現象值得注意,個別干部信奉“啥都不干,難找缺陷﹔不做事情,不擔風險﹔組織考核,沒有缺點”的為官之道,當起了“太平官”。殊不知,為官一任需要造福一方,為官從政者豈有為官不為的道理?
古人雲:安享太平,忘其所自,侈樂之志,已伏胸中。無論是不敢為、不願為,還是不能為,為官不為總而言之就是不作為。不為則敷衍塞責,從外面看上去“一團和氣”,而實際上工作綿軟無力﹔不為則政令不通,上級政策難以落實,群眾意見難以反饋,為民服務的觀念也就自然旁落。
我們所追求的,應該是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佔著官位不作為不僅貽誤了發展,更挫傷了干部隊伍干事創業的積極性。更何況,發展機遇時不我待,為官不為表面看上去無得也無失,但其消耗的“機會成本”卻非常巨大,為官不為可以說是嚴重失責的表現。站在個人角度,不承擔失責之過的名利雙收似乎可以高枕無憂,但從地區發展的大格局來看,為官不為隻能算是小聰明,“太平官”背后涌動的也必然是“不太平”。
其實,工作存在失誤應該是干部干事創業過程中的正常現象,畏首畏尾、隻做“老好人”而不犯錯誤恰恰是不正常的。面對為官不為的“太平官”,我們應該反思:如何讓那些為官不為的領導干部騰出位子,讓有為者有位?如何完善容錯機制,為那些想干事卻擔心犯錯的干部加油鼓勁?如何建立倒逼機制,徹底消除“太平官”的滋生土壤,壓實責任、傳導壓力、狠抓問責,鞭策他們干事創業?
為官須有為,這既是身在其位謀其政的基本要求,也是需要弘揚的為民謀福祉的政治本色。也隻有摒棄安逸的“太平官”思想,才能在更高層次實現自我價值並換得民生社稷的“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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