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毅然
2016年08月31日13:4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干部是黨和國家事業順利推進的關鍵力量。日前,中央印發《關於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利劍直指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頑疾,為營造風清氣正選人用人環境,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開出了長管長嚴的制度“良方”。
有權必有責,嚴防“帶病提拔”首在明責。本著權責一致、權責對等的原則,中央《意見》對選人用人責任作了明確界定,即: 各級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組織人事部門承擔直接責任,紀檢監察機關負監督責任。這就要求責任各方必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將自己應擔的責任牢記心中,清醒、到位地認識到各自在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工作中應當發揮何種作用,增強擔責盡責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各級黨委(黨組)要以《意見》要求為準繩,分項列出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責任、直接責任和監督責任“四個責任清單”,清晰劃分“責任田”,增強落實針對性,從源頭上避免出現推諉、扯皮現象。
有責必擔當,嚴防“帶病提拔”重在履責。心中有責任,更要肩上扛責任。各級黨委(黨組)要充分發揮好領導和把關作用,掌大局、樹導向,抓協調、統各方,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守好干部標準,把“大力培養、大膽使用忠誠干淨擔當、謀改革促發展實績突出的干部”這一正確用人導向牢固樹立起來,並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到位。各級黨委(黨組)書記要當好“班長”、作出表率,嚴格按《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規定辦事,按民主集中制原則決策,講規矩講紀律,敢動真敢碰硬,切實履行好選人用人第一責任人責任。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身處嚴防干部“帶病提拔”一線,要在牽頭做好干部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等基礎性工作的同時,從細從實從嚴守好人選動議、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關鍵關口,層層過篩子,處處細甄別,織密多重“防護網”。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突出主業主責,認真落實監督責任,積極與組織人事部門互通信息,強化廉政審查措施,嚴格執行簽字制度,共同形成嚴防干部“帶病提拔”的強大合力。
失責必追究,嚴防“帶病提拔”更需問責。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對已查實的存在“帶病提拔”問題的干部,要對照選人用人責任清單,逐一倒查選任各個環節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況,甄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要根據甄別結論,區別不同情況,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和有關規定,嚴肅追究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干部考察組主要負責人和有關領導干部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做到毫不手軟。同時,要發揮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及時通報干部“帶病提拔”典型案例,讓形象化的“負面清單”轉化為推動形成良好政治生態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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