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三喜
2016年08月30日08:07 來源:光明日報
涉及教育系統166個單位,回扣金額達223.01萬元,涉及問題校服28.72萬套,省級“紅頭文件”開道,個別企業壟斷經營,教育主管部門、中小學校層層揩油,腐敗鏈條存在長達十多年。近日,湖北恩施校服腐敗案的調查結果讓人觸目驚心。
校服本應代表學校豐富的文化內涵,展現中小學生青春靚麗的一面,但卻因為一些人的貪婪成為腐敗的淵藪,衍生出一條條灰色的腐敗鏈條。
無獨有偶,海南海口也曾發生校服腐敗案,近8成的涉案校長、副校長、教務處主任均在學校校服採購和訂制過程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回扣、好處費。海口的情況與恩施幾乎沒有兩樣。在全國其他地方,學校強制學生花費高價訂購多套校服,學生因為穿著劣質“毒校服”而患病的事件時有發生。
校服為何又丑又貴,還可能有毒?校服採購為何會存在嚴重腐敗?首先當然是校服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間,值得一些人為之鋌而走險,甚至在很長時間內,並沒有多大的風險。長期以來,我國校服設計、採購、訂制等多方面制度設計不夠合理,給人以可乘之機。目前與校服採購的法律法規缺乏,《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並不完全適用校服的招投標。校服採購的監督主體不明,監管手段缺乏,監管存在很大的漏洞。
招標過程不透明,暗箱操作的存在使得校服生產企業為了中標不得不層層“打點”。而很多地方的校服招標又遵循著“價低者得”的原則。種種原因之下,企業也就隻能從壓低成本入手,以次充好。
校服腐敗案事發之后,恩施州於2015年在全州范圍內開展了校服專項治理。其他一些地方也陸續開展了校服專項治理行動。2015年,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這也是我國首次出臺國家層面構建校服治理體系的指導性文件。《意見》提出了很多預防校服腐敗的針對性舉措,比如加強校服質量檢查、在校服選用上要深入論証、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等。短時間內,校服腐敗情況或將有所改善。
“毒校服”和“毒跑道”出現的原因如出一轍,它所反映的不僅是一些人道德的淪陷,更是權力的濫用。在既沒有法律法規約束,又喪失了道德良知的情況下,哪怕只是一點小小的採購校服的權力,也可能會被一些人玩弄到極致,用以牟取最大的利益。從這個角度來看,治理校服腐敗,並不是一個單一的工程。如果不能解決依法治校的問題,相關法律規定得不到有效執行,學生的聲音得不到重視,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權力被架空,即便校服腐敗得到治理,腐敗還有可能以其他形式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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