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予
2016年08月12日16:2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近日,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發布《關於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的意義、原則以及加強特殊保護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人民日報 8月11日)
當看到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發布《關於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的通知》,強調:劃定永久基本農田要堅持“優進劣出”,絕不允許借規劃調整完善之機隨意改變原有基本農田布局,更不允許擅自把不穩定耕地、劣地、坡地、生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搞“貍貓換太子”、濫竽充數。看到這,讓筆者不由想到《經濟參考報》8月8日的一篇調查發現:在國家實施“最嚴耕地保護制度”的情況下,仍有一些地方基層相關職能部門對違法佔用耕地事件採取“文件式”執法,而未予整治糾正,導致耕地保護在落實層面變成“紙上談兵”。如果把兩則新聞稍加聯系,相信一個疑慮會立馬浮現出來,《通知》真能成為不能隨意改變的紅線,成為帶電的“高壓線”?會否山高皇帝遠、遠水救不了近火?
農業乃百業之基,糧食是國民命脈。對基本農田的保護,事關人民安居、社會穩定。其實,早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國家就提出對土地的管理制度。近年來,更是出臺了一系政策措施,完善了相關審計制度,提高土地使用的報批門檻。然而,各地違法征地、以租代征、違法亂佔案件依舊層出不窮。對農田的違法、違規征用可謂是有增無減。一邊是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一邊卻是觸目驚心的耕地違法事件不斷。在這種現象中不難發現,無論是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還是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絕不允許搞“貍貓換太子”,抑或是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擅自改變用途。要落實到位,光有《通知》遠遠不夠,還必須以最嚴厲的問責手段加以保証,否則出現“貍貓換太子”也在所難免。
事實上,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土地財政逐漸衍生為政府的命根子,多地的耕地違法違規勢頭出現了難以遏制“苗頭”,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唯GDP論英雄,問責“高高舉起,輕輕落下”,讓我們看到更多的是對耕地違規違法的默認、姑息。因此,就算《通知》中規定:除法律規定的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無法避讓的外,其他任何建設都不得佔用,堅決防止永久基本農田“非農化”。如果沒有切實落實地方各級政府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主體責任﹔沒有充分調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管護和建設永久基本農田的積極性措施﹔沒有當地土地管理、監察部門參與﹔沒有違法必究、必須重究的懲處措施,要讓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絕不允許搞“貍貓換太子”,有點玄!
縱觀近年來我國耕地保護政策的落實情況,地方土地耕地保護形勢十分嚴峻。還有一個最為重要的原因,就是土地管理執法水平沒有得到提高,沒有可以單獨執法的能力。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敢逾越耕地、農田“紅線”,緣於土地管理部門依附於政府部門“指揮棒”下,有“看臉色”吃飯之嫌。所以,無論《通知》提出,不得多預留一定比例的永久基本農田為建設佔用留有空間,不得隨意改變永久基本農田規劃區邊界特別是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的“不允許”三個字有多麼強硬,也難保一些領導干部對農田的“紅線”心存僥幸,打擦邊球可能。它需要的是加大宣傳力度,加大對劃定農田的公開公示,加大不定時的抽查,加大舉報平臺和懲處力度,千萬別“隔靴撓癢”、下不為例。
最后,筆者不得不說單靠通知對農田實行“特殊保護”,並不意味著就可以天下太平了,所有的地方管理者會循規蹈矩,依照《通知》執行。要真正取得實效,還需要相關執法部門嚴格執法,隻有這樣,才會讓劃定的基本農田獲得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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