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凌遠
2016年07月19日16:4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條例》從黨的領導、黨的建設、黨風廉政等六個方面對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相應地,這六個方面就是我們今后工作的重點。問責就是“打板子”,要想不被“打板子”,須向“問”處下工夫。
明確“權與責”。在我們的黨政體系中,黨委書記是“班長”,是地方黨政“一把手”。過去,文字工作者常把“權力”誤寫作“權利”,但是有些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也把“權力”誤用作“權利”,有權就有利,掌權兼得利。不少人一旦從行政主官提拔為黨委主官,就覺得是“多年媳婦熬成婆”,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現在看來,顯然不行。《條例》出臺,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亮劍行動”,我們的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必須明白,一旦權在手,便是責在身!過去我們說“抓好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現在要再加一層碼:抓不好黨建要問責!
把好“虛與實”。長期以來,我們把黨的工作看作是“務虛”工作,經濟工作才是“務實”,以致於基層黨委的“一把手”們嘴上講著“黨的領導是核心”,手裡攥著“經濟建設為中心”,把全部精力放在了“干實事”、出政績上。一上任就急於上“大項目”,第一年就要形成“大規模”,每一任都要有新的“增長極”,不惜大包大攬甚至越俎代庖。如此一來,黨建工作自然處在“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尷尬境地。遠的不說,就說近期下鄉檢查,不少村支書說起產業項目如數家珍,問他“兩學一做”是啥內容卻含糊其辭。像這樣談經濟工作眉飛色舞,談黨建工作支支吾吾的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還真不是少數,真真是“種了別人的自留地,荒了自家的責任田。”《條例》的出臺,及時敲響了一記警鐘,讓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理性回歸,聚焦“主業主責”。
做好“先與廉”。事實上,黨建工作與經濟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一個有機整體,任何時候都不可能就黨建抓黨建,讓工作搞成“兩張皮”。黨組織“一把手”既要當好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工作的“操盤手”,又要當好黨建工作的“行家裡手”。在全面從嚴治黨的語境下,就是要做好“先與廉”。“先”就是要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先鋒模范帶頭作用﹔“廉”就是要時時處處保持清正廉潔的優良作風。《黨章》明確規定我們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理所當然,“先”字當頭。我們的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要在各行各業、時時處處率先垂范作好表率。無論是生產建設還是搶險救災,黨旗就是引領,黨員就是標桿。我們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領導核心,要為中國人民長期執好政,就要把“廉”字看得與生命同重,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條例》問責的六個方面,歸納起來就是發揮作用與保持廉潔兩個重點,牢牢把住這兩點,扎實做到這兩點,就不會被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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