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洋軍
有他“罩著”,妻子做生意輕輕鬆鬆地賺得巨額利潤﹔有他“幫忙”,妻子輕而易舉地將一棟別墅賣得不尋常高價﹔經他拍板,國家“隨隨便便”就損失了15個多億。在擔任安徽省淮南市市長期間肆意弄權的曹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經安徽省檢察院指定管轄,日前由滁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2016年6月20日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真是膽大包天。一個堂堂的廳級干部,竟然拿黨紀國法當兒戲,視國家資金為“私物”,縱容並伙同妻子經商辦企業,濫用職權,隨便拍板,造成國家巨大的資金損失,大肆收受賄賂,成了名副其實的“鴛鴦”貪官,不僅葬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給自己以及家人留下了難以彌補的終身悔恨,同時也給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留下了無盡反思。
干部,不論大小都有著一定的權力。而權力向來是一把雙刃劍,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則必然禍害國家和人民。領導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極易形成權力包圍圈以及利益共同體,因此,必須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管權、治吏。應該說,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各級各地都有著明確的要求,相信作為一個時任市長的廳級干部,不可能不明白領導干部的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而其卻故意揣著明白裝糊涂,非但沒有及時制止妻子違規經商辦企業,也沒有如實向組織上匯報有關情況,是典型的不守規矩、對黨不忠誠,或者說在他面前,制度規定成了管別人不管自己的擺設,不僅如此,還濫用職權、收受賄賂,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一貫要求和根本方針。從嚴治黨,關鍵在嚴,要害在治。管黨治黨,重在管吏治吏。而管和治,必須有堅強的制度作保証,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首先要建好籠子。籠子太鬆了,或者籠子很好但門沒關住,進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麼作用的。”要始終抓住治權這個關鍵,編密扎緊制度的籠子,按照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原則區分和配置權力,構建嚴密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使權力隻能為公,不得謀私。
毋庸置疑,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是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一個重要舉措。上海、北京、廣東、重慶、新疆等地先后進行了相關試點,取得了一定經驗。各級各地要按照規范對象范圍,從嚴規范、率先規范、以上率下。要嚴格界定經商辦企業行為,細化規范程序,明確操作依據,確保規范工作有序進行。要把集中規范和日常監管有機結合起來,規范工作基本完成后,要轉入常態化管理,推動形成常態化、長效化的制度安排。要在試點的基礎上,形成一個對全國有效的、能夠照顧各地特點的制度框架,以便在全國推廣實施。這也是配合目前反腐的一種新制度的構建,將有效遏制通過領導干部身邊人進行利益輸送的腐敗,也可以防止官員因這方面的問題而走上腐敗道路。
當然,制度規范、紀律規矩、法律法規,是他律,是外因,要想真正發揮好制度治黨、管權、治吏的約束作用,必須靠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自律,充分發揮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淨化作用。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干部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制度意識、紀律意識,做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模范,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帶頭樹立和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不斷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要堅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特別要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使黨內政治生活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和從政環境。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濫用職權、破壞紀律制度,瀆職失責,就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貪,貪心必起禍。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依法用權、謹慎用權,在“拍板”之前,一定要先掂量掂量,絕不能突破制度框架和法律底線,否則,等待自己的隻有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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