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兵
每到地方黨委和政府換屆“進行時”,就不時聽聞新提拔的干部喜滋滋地“感謝領導的栽培”,甚至還有得到提拔的干部跑到領導辦公室深鞠一躬:“沒有您,就沒有我的今天,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您的大恩大德。”筆者不禁要問:作為黨員干部,“被提拔”之后,究竟該感謝誰?
感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烏鴉反哺,羔羊跪乳”,報的是父母養育之恩﹔“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報的是他人的相助之恩﹔韓信送漂母千金,報的是一飯之恩……這些,折射出的是人性的道德光輝,它以人性為支撐,是個人的道德行為。
而黨組織對黨員干部的培養和重用,是以黨的事業為出發點的。黨員干部作為黨的一員,其政治生涯和成長進步,皆離不開黨組織的教育培養,倘若把自己進步的功勞記在某一個領導身上,顯然是感謝錯了對象。
然而,一段時期以來,“公恩私報”現象卻並不少見,為啥?裡面頗有些門道。有的黨員干部的確是沒有理解清楚黨組織、領導干部和黨員之間的關系,犯了糊涂,而有的卻是揣著明白裝糊涂。
這些裝糊涂的干部,組織意識淡薄,整天琢磨著拉關系、找門路,在結私情上下功夫,信奉“組織沒有靠山穩”“會做事不如會來事”“靠本事不如跟對人”那一套,把組織培養的“公恩”故意誤解為私人“恩典”,以便堂而皇之地感謝領導,有意拉攏關系,好讓領導再幫助自己“進步進步”。
也存在少數領導干部思想作風不正的問題,他們把選拔使用干部當作自己的私權,個人代替組織,黨管干部成了“我”管干部,以恩人自居,認為“你是我提拔的”“我是為你說了話的”,把下屬的升遷完全歸功於自己,竭力使之知曉事成的背后有自己一份“功勞”,是自己“使了勁”起了作用。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儼然變成了其籠絡人、謀私利的砝碼。
把同志之情異化為人身依附,形成小團體、小圈子,滋生腐敗現象,敗壞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近年來令人觸目驚心的“秘書幫”“石油幫”“山西幫”等腐敗窩案無不如此,嚴重地破壞了黨的組織紀律,最終害了自己,也影響了黨的事業的發展。
我黨從成立之初,就嚴明黨的組織紀律,任何人都不能把自己凌駕於組織之上。陳毅就曾言:“第一想到不忘本,來自人民莫作惡。第二想到黨培養,無黨豈能有作為。”忠誠於黨,不是忠誠於哪個人。黨員干部要明白,有些領導干部在黨員成長進步的道路上給予了一些關心和幫助,但這只是黨組織賦予他的責任,不是其個人的私恩施舍﹔作為領導,也應把選拔干部當作分內之事和應盡義務,“茍得其人,雖仇必舉﹔茍非其人,雖親不授”。干部都是黨的干部,不是哪個人的家臣。
感恩是一種美德,是一種品格,是一種境界,但如果感恩弄錯了對象,感恩之心就會霉變,感恩觀就會錯位,人生就會迷失方向。對黨員干部而言,隻有懷揣對黨組織的感恩心,以赤子之心,踐行“三嚴三實”,以公仆之身,勤政廉潔,造福百姓,才能真正彰顯黨員忠誠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