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西奇
婁宇紅介紹,從出庭應訴的情況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仍然較低,尤其是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也就是“一把手”出庭應訴的少,副職出庭應訴的佔絕大多數。(據4月30日北京青年報)
數據顯示,去年5月1日至今年4月20日,北京市法院共受理各類行政案件16281件,同比上升了99%。從涉訴案件的審理情況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有587件,其中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應訴的佔60件,行政機關副職出庭應訴的有529人。而且,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全部集中在區政府及市政府職能部門以下行政機關。
一邊是民告官呈“井噴”之勢,一邊是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應訴率低,甚至區政府及市政府職能部門以上的行政機關還沒有一位負責人出庭應訴過。從中不難窺見,民眾解決問題用法的習慣正在形成,官員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覺還不盡如人意。行政訴訟案的一熱一冷現象,跟當下倡導的全面依法治國極不搭調,亟需各級官員認真反思付出努力。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是必須履行的法定職責。新行政訴訟法明確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行政機關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將拒不到庭的情況予以公告,並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被告上級機關提出依法給予其處分的司法建議。作為行政機關一把手,在這方面更應該當好表率。
在民告官案件中,官員之所以躲躲閃閃或避而不見,除了少數人有正當理由無法出庭外,大多數還是放不下架子和臉面。試想,一個坐慣了主席臺上的人,讓他站在被告席受審,角色能迅速切換嗎?一個被官貴民輕傳統熏染的人,讓他和百姓平等對話,觀念能快速轉變嗎?民告官卻見不著官的尷尬,恰恰折射了官員對民眾與法律的蔑視。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需要官員用實際行動加以回應。因此,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對法律當保持應有的敬畏,對民眾應給予充分的尊重。主動參與行政訴訟,當面傾聽民眾訴求,勝訴也好敗訴也罷並不重要,關鍵是要讓公眾看見官方的積極態度。畢竟,有了這樣的態度,才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才能校準執政為民坐標。
民告官案件數量出現大幅提升,事實上並不是什麼壞事,反而表明一個真正的法治社會正漸行漸近。如何應對群眾與政府對簿公堂這一形勢,既關乎著一位公民的權利保障,也體現了一個地區的執政能力。是順勢而為還是逆勢而動,希望相關領導都能作出正確選擇,推動辦事依法、遇事找法成為官民的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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